学法网»题库首页 » 第五章 民事法律行为 » 民法 » #8102 题目内容及评论
8102#
某县政府为鼓励县属酒厂多创税利,县长与酒厂厂长签订合同约定:酒厂如果完成年度税收一百万元的指标,第二年厂长和全厂职工都可以加两级工资。该合同属于什么性质的行为?
  • 双方民事法律行为
  • 无效民事行为
  • 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
  • 不属于民事法律行为
  
本题有 10 条评论
参考答案:D
您的答案:
答案解析: 您需要[登陆]或[注册]以后才可以查看本题详细解析
答案投票:您认为题库提供的答案及解析正确吗?请在下面认真投票哦!
385
13
7
详细评论内容
10 # zhuqihui 发表于 2020-5-9 06:41
怎么不更新解释?按民法总则要求解释
9 # zhuqihui 发表于 2020-5-9 06:41
怎么不更新解释?按民法总则要求解释
8 # 方是遇 发表于 2018-7-7 20:29
А
7 # 方是遇 发表于 2018-7-7 20:29
А
6 # wangyuling 发表于 2016-11-5 18:06
确实是行政行为,不平等主体签订了非民事权利义务的合同
5 # regaccount 发表于 2013-2-12 10:06
这题重复了
4 # 小鱼人儿 发表于 2013-1-13 13:55
又出现了这道题,之前我认为选B和D。民事行为首先就是平等主体之间的表意行为...这完全是看主体身份来判断,而不是看双方行为客体的内容。签订合同,是民事行为。但合同内容不合法。始终是这样认为,所以是无效民事行为,这与D项不冲突。应该多选。愁!!谁来告诉我,这样的想法,对吗?
3 # 七七乐无边 发表于 2012-4-8 00:20
同意
wangrui_win 2010年06月20日 16:38:36
“只做我自己”怎么回事 老是给错解释
这题是2002年14题 在这件事情里面 县政府是...
2 # wangrui_win 发表于 2010-6-20 16:38
“只做我自己”怎么回事 老是给错解释
这题是2002年14题 在这件事情里面 县政府是作为一个民事主题来签订合同的 可谓是平等的民事主体 无论是李建伟还是马特都有讲过这个案例
1 # jshasxw 发表于 2009-6-21 16:30
斯合同为行政合同哉!
点击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