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法网»题库首页 » 第六章 代理 » 民法 » #8147 题目内容及评论
8147#
依据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下列有关委托代理终止的事由表述正确的有哪些
  • 甲委托乙代为购买一台电视机,乙完成此委托
  • 甲委托乙与丙公司谈判,乙心脏病发突然死亡
  • 甲委托乙进货,乙辞去委托
  • 甲委托乙经营店铺,乙发生车祸变成植物人
  
本题有 9 条评论
参考答案:A,B,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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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istaylor 发表于 2015-5-29 11:03
《民法通则》第69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委托代理终止:(1)代理期间届满或者代理事务完成;(2)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者代理人辞去委托;(3)代理人死亡;(4)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5)作为被代理人或者代理入的法人终止。
注意比较《民法通则》第70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定代理或者指定代理终止:(一) 被代理人取得或者恢复民事行为能力;(二) 被代理人或者代理人死亡;(三) 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四) 指定代理的人民法院或者指定单位取消指定;(五) 由其他原因引起的被代理人和代理人之间的监护关系消灭。
8 # keaidebajie12 发表于 2011-12-10 20:37
此题是委托代理终止情形的法条的实例运用
7 # shuaibo2012 发表于 2011-5-21 13:07
民法通则》第69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委托代理终止:(1)代理期间届满或者代理事务完成;(2)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者代理人辞去委托;(3)代理人死亡;(4)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5)作为被代理人或者代理入的法人终止。因此,本题中的四个选项均为正确答案。
6 # 左小左比目鱼 发表于 2011-4-9 16:51
唉啊,,又阴沟里翻船了
5 # xiao123xiao 发表于 2011-3-14 11:23
委托代理和法定代理、指定代理的终止是由是有区别的,参考民法通则69与70条
4 # kakawda 发表于 2010-5-9 11:30
委托代理终止:(1)代理期间届满或者代理事务完成;(2)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者代理人辞去委托;(3)代理人死亡;(4)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5)作为被代理人或者代理入的法人终止。因此,本题中的四个选项均为正确答案。
3 # 困兽之斗 发表于 2010-3-22 10:28
看来要吧委托代理的终止和法定指定代理的终止好好记住!
2 # runner320321 发表于 2009-5-31 16:34
我国民法通则在构造民事法律行为制度时,分别提出了“民事行为”与“民事法律行为”两个基本概念。前者,泛指民事主体以意思表示为基础而实施的旨在或设立或变更或消灭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活动。或者,特指民事主体以意思表示为基础而合法实施的旨在或设立或变更或消灭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活动。前者,不必具合法性特征,属“中性”上位概念,因而兼收并蓄了“有效民事行为(民法律行为为其一种)”、“无效的民事行为”、“可变更或者可撤销的民事行为”下位概念。后者,必具合法性特征,属褒义下位概念,其必备合法性决定了它的必然有效,故不存在无效或可变更可撤销的问题。――柳经纬主编《中国民法》厦门大学出版社1995年版第105页
1 # zhangfei2108 发表于 2009-5-17 12:31
B选项事由不构成代理因为代理首先是个民事法律行为甲委托乙去和丙谈判谈判不是民事行为吧故而我认为也不应该有什么委托代理终止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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