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法网»题库首页 » 第八章 物权概述 » 民法 » #8173 题目内容及评论
8173#
甲与乙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将一幢房屋卖与乙。双方同时约定,一方违约应支付购房款35%的违约金。但在交房前甲又与丙签订合同,将该房卖与丙,并与丙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下列说法中哪些是正确的?
  • 乙可以自己与甲签订的合同在先,主张甲与丙签订的合同无效
  • 乙有权要求甲收回房屋,实际履行合同
  • 乙不能要求甲实际交付该房屋,但可要求甲承担违约责任
  • 若乙要求甲支付约定的违约金,甲可以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本题有 21 条评论
参考答案: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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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dodo_0122 发表于 2015-2-15 08:54
合同法解释二,违约金高于实际损失的30%,既可算是过分高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
20 # 存在2014 发表于 2014-5-10 11:39
合同法解释二,违约金高于实际损失的30%,既可算是过分高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
19 # JamesBao 发表于 2013-4-8 11:20
合同法解释二,违约金高于实际损失的30%,既可算是过分高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
18 # liuhangchao 发表于 2013-3-20 16:2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自2003年6月1日起施行)第8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另外,该解释第10条还规定:“ 买受人以出卖人与第三人恶意串通,另行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将房屋交付使用,导致其无法取得房屋为由,请求确认出卖人与第三人订立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的,应予支持。”
17 # lly0423 发表于 2013-3-17 17:26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自2003年6月1日起施行)第8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另外,该解释第10条还规定:“ 买受人以出卖人与第三人恶意串通,另行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将房屋交付使用,导致其无法取得房屋为由,请求确认出卖人与第三人订立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的,应予支持。”
16 # 阿宓 发表于 2013-3-15 10:49
最高院关于《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该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
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第二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
15 # cc只做民诉题 发表于 2012-12-6 11:20
合同法解释二,违约金高于实际损失的30%,既可算是过分高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
14 # adf2010 发表于 2012-8-21 15:42
30%记好了
13 # 张震司考 发表于 2012-7-14 09:01
合同法解释二,违约金高于实际损失的30%,既可算是过分高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
12 # shenjian 发表于 2012-5-24 23:32
同法解释二,违约金高于实际损失的30%,既可算是过分高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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