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法网»题库首页 » 第十二章 担保物权 » 民法 » #8296 题目内容及评论
8296#
甲与乙合伙开了一家家具厂,为扩大经营规模,二人决定贷款,于2002年3月10日向某银行贷款10万元,以甲所有的一套住房作抵押,并订立了书面合同,在向银行贷款之前,甲于2001年10月30日已向丙借款10万元,并以口头形式以其所有的那套住房向丙作了抵押。2003年3月10日,丙及二合伙人的还款期均到,但无能力还款,因此下列关于本案的表述哪些是正确的?
  • 银行可以甲的住房折价或变卖优先受偿
  • 丙可以甲的住房折价或变卖优先受偿
  • 丙的抵押权无效
  • 丙的抵押支配在先,银行的抵押权在后,故丙应先于银行受偿
  
本题有 113 条评论
参考答案:A,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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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 # Nichole11 发表于 2017-6-20 18:36
是的,妈的,老是这样的题目,只说订立了抵押合同,根本没说办理登记,答案只有C,擦!
112 # mmlk1722 发表于 2015-12-24 21:56
物权法 第一百八十七条 以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第一百八十八条 以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款第四项、第六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船舶、航空器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担保法 第四十一条 当事人以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财产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两法条对比,显然物权法对担保法进行了修正,抵押登记不是抵押合同生效的要件,而是抵押权生效的要件。
既然抵押未登记,抵押权就无效喽,那也是两个都无效喽!
111 # 相思111 发表于 2015-8-12 13:10
物权法 第一百八十七条 以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第一百八十八条 以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款第四项、第六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船舶、航空器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担保法 第四十一条 当事人以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财产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两法条对比,显然物权法对担保法进行了修正,抵押登记不是抵押合同生效的要件,而是抵押权生效的要件。

110 # ChinYau 发表于 2015-7-29 14:01
1107166694 2015-6-5 21:51
甲丙之间仅仅口头抵押合同,视为没有抵押合同,丙没有债权没有物权!
甲与丙之间签...
109 # 1107166694 发表于 2015-6-5 21:51
甲丙之间仅仅口头抵押合同,视为没有抵押合同,丙没有债权没有物权!
甲与丙之间签订的抵押合同,银行拥有合同约定的债权,虽然银行没有取得抵押的物权,但是甲应当履行抵押合同的义务。

没有物权还有债权,做其他题时一定 要看清楚文问的是哪一个权利
108 # yuchundezhu007 发表于 2015-3-16 21:09
房屋抵押。必须有书面抵押合同合同并经登记,故银行的抵押权有效,丙的抵押权无效。
107 # law、holy 发表于 2015-2-22 09:36
银行无讲抵押登记!!
106 # 麦穗蛙 发表于 2015-1-31 15:38
两个抵押权均未设立。就谈不到合同成立在先与否了。答案只有C
105 # whlw 发表于 2015-1-20 10:39
与银行的抵押哪里看出来登记了???
104 # niuchengwen 发表于 2015-1-17 15:04
两个抵押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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