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按照约定,杨白劳在12月3日取得两头牛的所有权
- 杨白劳可以在11月10日就主张黄世仁违约,要求赔偿损失
- 假如耕牛没有卖给白善人,而是在泥石流中被冲走,则黄世仁不需要赔偿杨白劳
- 杨白劳同时追究黄世仁的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
10月10日付钱,12月3日来牵牛。算占有改定?那先付钱后交货的,都是了。 双方应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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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产未交付,所有权未变动,因此黄世仁仍然是所有权人,卖给白善人是有权处分,白牵走了牛,因此成为了新的所有权人,杨白劳不能再获得该牛所有权,但买卖合同有效,因此杨可以主张违约。故A错,B对。
C的话,因不可抗力造成合同标的物毁损灭失,导致客观履行不能,所以黄世仁无需承担赔偿责任或者违约责任,只需要返还5000元不当得利即可。
不可抗力条款是一种免责条款,即“免除”由于不可抗力事件而违约的一方的“违约责任”,
D的话,违约和侵权只能择一行使。
B既然已经取得所有权就应该追究侵权责任
C所有权人承担风险
D承担侵权责任
BC
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
责任。
本法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不可抗力是一项免责条款,是指合同签订后,发生了合同当事人无法预见、无法避免、无法控制、无法克服的意外事件(如战争、车祸等)或自然灾害(如地震、火灾、水灾等),以致合同当事人不能依约履行职责或不能如期履行职责,发生意外事件或遭受自然灾害的一方可以“免除履行职责”的责任或“推迟履行职责”
不可抗力条款是一种免责条款,即“免除”由于不可抗力事件而违约的一方的“违约责任”
赔偿责任一般只有侵权、缔约过失、违约中提到。
c是不可抗力的情况,地主可以
“免除履行职责”
推迟履行职责”
“免除”由于不可抗力事件而违约的一方的“违约责任“
所以这里应该是要免除地主的“违约责任“(即赔偿责任);那么地主取得的货款则为不当得利,要返还(不是赔偿)
所以答案有可能确实是B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