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该租赁关系中,租赁公司、机床厂、工厂均为当事人
- 在该租赁关系中,租赁公司、工厂为当事人
- 工厂有权要求机床厂对该3台机床的质量问题承担法律责任
- 工厂有权要求租赁公司对该3台机床的质量问题承担法律责任
没有干预就不能选择出租人负责任 所以AC
出租人是否对采购做了干预,题干不明确,推定为没有干预。
合同法
第二百四十四条 租赁物不符合约定或者不符合使用目的的,“出租人”不承担责任,但承租人“依赖出租人的技能”确定租赁物或者出租人干预选择租赁物的除外。
(1)承租人选择标的物 ——出卖人承担标的物的品质瑕疵担保责任(244)
(2)出租人选择或干预——出租人承担标的物瑕疵担保责任(244)
22、标的物权利瑕疵担保责任——出租人承担(245)
33、出卖人债务不履行的索赔权——承租人主张,出租人协助(240)
第二百四十条 出租人、出卖人、承租人可以约定,出卖人不履行买卖合同义务的,由承租人行使索赔的权利。承租人行使索赔权利的,出租人应当协助。
我认为是两个独立的合同,买卖合同和租赁合同。
理由,承租人在租赁过程中对出租人买卖合同的订立有动机方面的作用,但其合同成立却是出租人和出卖人独立完成。
即使是融资租赁合同,承租人对出卖人的索赔权也应当有三方约定。
承租人只有受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