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丙过户登记后,丙一个是取得房屋所有权,另一个是取得对甲的债权,丙既可以基于房屋所有权请无权占有人乙离开,也可以基于合同相对性让甲交付房屋,而未登记的乙此时面对已经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丙是无权占有人,只能向甲请求违约赔偿。
甲丙过户登记后,丙一个是取得房屋所有权,另一个是取得对甲的债权,丙既可以基于房屋所有权请无权占有人乙离开,也可以基于合同相对性让甲交付房屋,而未登记的乙此时面对已经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丙是无权占有人,只能向甲请求违约赔偿。
甲出卖某屋结乙,已对甲享有债权,得向甲请求交付该屋,并移转所有权,但不能对该屋径为支配。申将该屋交付于乙时,乙虽取得占有,但在办理登记前,仍未取得所有权。其后甲又将该屋出售于丙,丙亦对甲取得请求交付该屋,并移转所有权的债权。在同一标的物上的数个债权可以同时并存,居于平等地位。故甲乙、甲丙间的合同都为有效。甲将该屋登记与丙时,丙即取得其所有权。对丙而言,乙为无权占有,乙不能以其与甲的买卖合同,对丙主张对该屋有占有的本权,故丙得对乙请求返还该屋,乙仅能依债务不履行的规定,向甲请求损害赔偿或者解除合同。故ABD为正确选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