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张某申请在先,按照先申请原则,享有专利申请权
- 王某享有国外优先权,故专利申请权应属王某,其优先权日为1999年5月5日
- 王某是中国人,不应享有国外优先权,但张某不是真正的发明人,故专利申请权应属王某,其申请日应为2000年4月28日
- 王某的发明已丧失新颖性,应驳回双方的申请
专利法24条规定在申请日前六个月内,由在政府规定的会议上首次发表的不丧失新颖性,而王某的申请日显然已超出这一期限。
答案为D!
(一)在中国政府主办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的;
(二)在规定的学术会议或者技术会议上首次发表的;
(三)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而泄露其内容的。
第二十九条 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或者自外观设计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依照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可以享有优先权。
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中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又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可以享有优先权。
二十四条只是说明申请日前六个月内有如下事实行为视为不丧失新颖性。而不能反推出六个月后必然丧失新颖性。其新颖性依然有可能不丧失。但六个月内肯定不丧失。
通过在法国被授予专利,也可说明其新颖性不丧失。
那么就只需要考虑优先权的问题。
应已丧失新颖性。
学术会议公开后6个月内不丧失新颖性。
学术会议公开后6个月内不丧失新颖性。
第二十四条 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在申请日以前六个月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丧失新颖性:
(一)在中国政府主办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的;
(二)在规定的学术会议或者技术会议上首次发表的;
(三)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而泄露其内容的。
从1998年12月3日到1999年5月5日,已经过了6个月保鲜期,失去了新颖性,应驳回双方的申请,所以答案应选D.
2016年9月30日
2011年8月15日
2015年10月20日
单选题: A B C D 本题有 9 条评论 参考答案:B去
有点矛盾吧
20.中国学者王某在法国完成一项产品发明。1992年12月3日,王某在我国某学术研讨会上介绍了他的这项发明成果。1993年6月16日,出席过这次研讨会的某研究所工程师张某,将这项成果作为他自己的非职务发明,向中国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1993年5月5日,王某以这项成果在法国提出专利申请。1994年4月28日,王某又以同一成果向中国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同时提出要求优先权的书面声明,并提交了有关文件。关于本案的以下意见中,哪一个是正确的:
A.张某申请在先,按照先申请原则,享有专利申请权
B.王某享有国外优先权,故专利申请应属王某,其申请日为1993年5月5日
C.王某是中国人,不应享有国外优先权,但张某不是真正的发明人,故专利申请权应属王某,其申请日应为1993年12月28日
D.王某的发明已丧失新颖性,应驳回双方的申请
答案是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