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法网»题库首页 » 第二十九章 著作权 » 民法 » #9039 题目内容及评论
9039#
周某是某电视剧创作中心的编剧,2001年他按照该中心制定的创作计划,在中心的资金支持下,完成了一部长篇历史剧剧本。双方对该作品著作权的归属未作任何约定。根据《著作权法》对作品著作权归属的有关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 该剧本主要利用了电视剧创作中心的物质条件创作,著作权应当归创作中心享有,周某仅有署名权
  • 该剧本是职务作品,著作权由周某享有
  • 电视剧创作中心有权将该剧本摄制成连续剧
  • 在该剧本完成2年内,周某经该创作中心同意,可以允许他人将剧本摄制成连续剧
  
本题有 19 条评论
参考答案:B,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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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sker7815 发表于 2014-3-29 21:42
2年内有限制,须同意,超过2年很自由,单位可不支付报酬继续使用。
18 # sker7815 发表于 2014-3-29 21:42
法人享有著作权,作者只有署名权的2种特例:
一、法人提供物质条件并承担责任的:工程、产品设计图,地图、计算机软件作品;
二、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
17 # sker7815 发表于 2014-3-29 21:39
著作权和专利权好多地方都是相反的,如合作成果的申请权,著作权是一方同意即可,专利权是一方反对就不能,职务成果,著作权归完成者,专利权是归单位,一定要列个表对比记忆!!
16 # lylyy201153 发表于 2013-6-30 11:12
我认为会不会是它不属于“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计算机软件等职务作品;”中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计算机软件”,所以不是特殊职务作品呀?
15 # flavio126 发表于 2013-6-26 23:37
同意。题中特别指出“在中心的资金支持下”让人误解。
guojianerin 2012年05月30日 21:59:02
利用单位的资金,这一内容,很疑惑。。。谁来解释下。。。个人认为这一条件应该认定...
14 # jeury2010 发表于 2013-4-30 05:32
2年内有限制,须同意,超过2年很自由,单位可不支付报酬继续使用
13 # 小鱼人儿 发表于 2013-3-11 15:05
《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12条规定:“职务作品完成两年内,经单位同意,作者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作品所获报酬,由作者与单位按约定的比例分配。
12 # weigenqiang 发表于 2012-9-30 19:03
公民为完成单位工作任务而又未主要利用单位物质技术条件创作的作品,称为一般职务作品。
11 # lawerhero 发表于 2012-6-3 23:44
《著作权法》第16条第1款的规定,公民为完成法人或其他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是职务作品,一般情况下职务作品的著作权由作者享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
该条第2款规定的作者享有署名权,著作权的其他权利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两种情形为:
“(一)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计算机软件等职务作品;
(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著作权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

《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12条规定:“职务作品完成两年内,经单位同意,作者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作品所获报酬,由作者与单位按约定的比例分配。”

利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应当是指对于著作权的创作有着重要影响以及不可替代的物质技术条件吧。而资金并非是创作中不可替代的条件。故是一般职务作品而非特殊职务作品。
10 # guojianerin 发表于 2012-5-30 21:59
利用单位的资金,这一内容,很疑惑。。。谁来解释下。。。个人认为这一条件应该认定为利用单位的物质条件,而且对作品的创作有重要影响,故应该属于特殊职务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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