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该译者不对《生活的艺术》享有著作权
- 该译者对《生活的艺术》的译本享有著作权
- 两家出版社的行为不构成侵权,因该译者获悉两家出版社之出版行为时,距1941年该译者译本出版时已有51年
- 两家出版社的行为构成侵权,应当赔礼道歉,补发稿酬,在未征得译者同意时,不得再行出版
该译者系演绎作品的著作权人,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为作者的终生及其死亡后5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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