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登记后接受各自亲友赠送的结婚礼品——共同财产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 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 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赔费、残疾人生活补助等费用; (三) 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 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 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前面有一道题,说妻子在结婚时,为结婚购买的一套家具,属夫妻共有财产,这道题中C选...
我特别好奇所谓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界定。我觉得知道这个概念就好办了。。有木...
(一) 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 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赔费、残疾人生活补助等费用;
(三) 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 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 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前一道题又说老婆买的沙发是共同财产,这里又说为结婚准备的不是~所以我问了老师,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