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法网»题库首页 » 第三十二章 婚姻、家庭 » 民法 » #9238 题目内容及评论
9238#
甲与乙于1998年8月结婚,2001年5月二人因感情不和协议离婚。下列各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有(     )。
  • 甲在2001年1月出版一本专著,2001年6月甲拿到一笔2万元的稿费
  • 乙所在单位拖欠乙从2000年6月至2001年1月的工资,2001年7月,乙拿到所拖欠的工资,共计1万元
  • 乙2001年3月获得的其伯父遗赠给她并指明归乙一个人所有的一笔遗产,价值4万余元
  • 甲2000年6月购买的用于参加国际会议的一套高级西装
  
本题有 13 条评论
参考答案:A,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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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Asami皮皮 发表于 2018-1-27 11:34
12 # 夏洛特伊莉莎 发表于 2016-8-18 16:40
D项,虽然是专属的个人生活用品,但是是高级西装,如果是2-3万元的高级西装呢?
11 # mmlk1722 发表于 2016-1-9 14:54
如果是结婚前发表小说,结婚后获得稿费是共有财产!
但结婚是发表,离婚后获得稿费,还是共有财产!
不懂了!
10 # 韩晨曦 发表于 2015-4-12 22:07
婚前的工资怎么算共同财产??
9 # qwjqmeier 发表于 2013-8-8 16:30
《婚姻法》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8 # weigenqiang 发表于 2012-10-23 10:37
3.婚前完成的智力成果,婚后取得的经济利益能否作为共同财产,此情形不能一概而论,要区别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第一,当智力成果(比如著作权)在婚前已经创作完成并发表,只是在婚后才取得稿酬。对此情况,视为婚前财产。因为婚前作品一经发表,即取得财产权利,是一种既得财产权利,只是在婚后才实际取得,所以不影响财产性质。第二,婚前完成智力成果创作,比如婚前的一项发明,由于种种原因没有转让或投入市场,而婚后投入市场。对此情况,通常也认为原则上不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对知识产权的经济利益在婚后较长时间内才取得的,且对方为经济利益的取得付出劳动的,依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5条“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之规定,可以将此收益认定为夫妻共同而进行分割。

2.著作权婚前一方已经创作完成并发表,只是在婚后才取得稿酬。对这种情况,应该视为是婚前财产
1.离婚时一方尚未取得经济利益的知识产权,归一方所有。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可根据具体情况,对另一方予以适当的照顾。

7 # zjf3610 发表于 2012-9-20 09:28
觉得这不是预期可得利益,在出版后,能否得到稿费是不一定的,在离婚后才得到的稿费,应该不能算作共同财产才对吧
6 # 零零豆 发表于 2012-6-4 14:01
真心觉得高级西装应该属于共同财产。。。老师上课还特别申明了的,“一方专用生活物品”要视情况而定,太名贵的比如女的的名牌首饰那些,应属夫妻共同财产。。。为什么男的的高级西装就是个人的了呢?
5 # 羁旅梵牲 发表于 2012-5-15 10:37
该工资并非是再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怎么能算是夫妻共同财产呢?不解。。。
4 # niboo 发表于 2011-9-16 10:32
0为什么不是B而是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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