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法网»题库首页 » 第三十八章 侵权行为 » 民法 » #9327 题目内容及评论
9327#
甲、乙均为1986 年6 月30 日出生。甲2004 年3 月参加工作,乙在高二读书。2004 年5 月31 日,甲、乙与乙的同班同学丙(也是1986 年6 月生)因为比谁大谁小发生口角,甲、乙二人在校园内将丙打伤,在场保安因为害怕甲报复没有敢出面制止。丙住院两个月康复,并于2004 年8 月1 日向法院起诉,要求甲、乙赔偿医药费5000 元。另外,乙还于2004 年7 月2 日借同班同学丁3000 元钱,至今未还,但乙本人没有经济能力偿还;同时,乙还在追女朋友时争风吃醋,将同学戊打伤,戊花去医疗费2000 元。丁向法院起诉要求乙还款,戊起诉要求乙赔偿医疗费。请回答本案中,甲乙对丙的医药费应如何承担?( )
  • 甲的父母
  • 乙的父母
  
本题有 7 条评论
参考答案:A,D
您的答案:
答案解析: 您需要[登陆]或[注册]以后才可以查看本题详细解析
答案投票:您认为题库提供的答案及解析正确吗?请在下面认真投票哦!
114
10
4
详细评论内容
7 # Nichole11 发表于 2017-7-17 19:01
《民通意见》第161 条规定:“侵权行为发生时行为人不满十八周岁,在诉讼时已满十八周岁,并有经济能力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行为人没有经济能力的,应当由原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行为人致人损害时年满十八周岁的,应当由本人承担民事责任;没有经济收入的,由扶养人垫付,垫付有困难的,也可以判决或者调解延期给付。
6 # weigenqiang 发表于 2012-10-19 09:22
成年前犯事的,原则上父母赔,例外:自己诉讼时成年并能赚钱也可以自己赔
成年后犯事的,原则上自己赔,例外:自己不能赚钱的,父母垫付
5 # weigenqiang 发表于 2012-10-19 09:18
成年前犯事的,诉讼时成年,自己能赚钱的,自己赔偿,自己不能赔偿的,还是老爹赔;
成年后犯事的,自己不能赚钱的,老爹先帮你垫上,或者等你有钱了再赔。
4 # lawerhero 发表于 2012-4-20 10:50
侵权行为发生时无责任能力,
诉讼时有责任能力,责任自担。无经济收入,扶养人垫付.
侵权行为发生时无责任能力,诉讼时仍责任能力,监护人承担。


《民通意见》第161 条规定:“侵权行为发生时行为人不满十八周岁,在诉讼时已满十八周岁,并有经济能力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行为人没有经济能力的,应当由原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行为人致人损害时年满十八周岁的,应当由本人承担民事责任;没有经济收入的,由扶养人垫付,垫付有困难的,也可以判决或者调解延期给付。”
3 # lawerhero 发表于 2012-4-19 12:32
侵权行为发生时无责任能力,
诉讼时有责任能力,责任自担。无经济收入,扶养人垫付
2 # shuaibo2012 发表于 2011-6-7 11:43
民通意见》第161 条规定:“侵权行为发生时行为人不满十八周岁,在诉讼时已满十八周岁,并有经济能力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行为人没有经济能力的,应当由原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行为人致人损害时年满十八周岁的,应当由本人承担民事责任;没有经济收入的,由扶养人垫付,垫付有困难的,也可以判决或者调解延期给付。”本题起诉时甲乙都已满18 岁,但按照题意,乙尚未有经济收入,而甲有,因此应当选AD。
1 # 0913020308 发表于 2010-11-21 11:58
我认为这题的解析不对,甲乙均未满18周岁,但是甲已参加工作,可以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自己承担责任,而乙在上学,由其父母承担侵权责任
点击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