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拒绝听取陈述申辩属于违反法定程序,应判决撤销行政处罚决定,并判令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 拒绝听取陈述申辩属于程序瑕疵,应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 拒绝听取陈述申辩属于违反法定程序,应判决确认行政处罚决定无效
- 拒绝听取陈述申辩属于违反法定程序,应判决确认行政处罚决定不能成立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确认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或者无效的判决:
(一)被告不履行法定职责,但判决责令其履行法定职责已无实际意义的;
(二)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违法,但不具有可撤销内容的;
(三)被诉具体行政行为依法不成立或者无效的。
药品监管局未听取被处罚人的陈述申辩即做出处罚决定,属于违反法定程序,应判决无效
判决无效或者违法
2、经法院判决后,为无效
1、行政行为本身是不成立的
2、经法院判决后,为无效
非常正确!
行政处罚法 第三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
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
按照行政诉讼的第五十四条“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里面要求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是“并可以”
2、经法院判决后,为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