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法网»题库首页 » 试卷二 » 2006年真题 » 分年真题 » #9493 题目内容及评论
9493#
54.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 甲、乙二人合谋抢劫出租车,准备凶器和绳索后拦住一辆出租车,谎称去郊区某地。出租车行驶到检查站,检查人员.见甲、乙二人神色慌张便进一步检查,在检查时甲、乙意图逃离出租车被抓获。甲、乙二人的行为构成抢劫(未遂)罪
  • 甲深夜潜入某银行储蓄所行窃,正在撬保险柜时,听到窗外有响动,以为有人来了,因害怕被抓就悄悄逃离。甲的行为构成盗窃(未遂)罪
  • 甲意图杀害乙,经过跟踪,掌握了乙每天上下班的路线。某日,甲准备了凶器,来到乙必经的路口等候。在乙经过的时间快要到时,甲因口渴到旁边的小卖部买饮料,待甲返回时,乙因提前下班已经过了路口。甲等了一阵儿不见乙经过,就准备回家,在回家路上因凶器暴露被抓获。甲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未遂)罪
  • 甲意图陷害乙,遂捏造了乙受贿10万元并与他人通奸的所谓犯罪事实,写了一封匿名信给检察院反贪局。检察机关经初查发现根本不存在受贿事实,对乙未追究刑事责任。甲欲使乙受到刑事追究的意图未能得逞。甲的行为构成诬告陷害(未遂)罪
  
本题有 17 条评论
参考答案:A,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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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风信子999 发表于 2017-2-21 11:27
b项应该是中止,这属于特定对象障碍,因为客观对象不存在而放弃犯罪,应该成立犯罪中止,况且此时对法益已造成一定危险

16 # xf丶hkr 发表于 2014-5-29 17:37
只要不出刀 那个猪放一年都是预备 拿刀那一刻才算实行
万尉 2013年03月19日 15:43:41
a项明显已经具备了侵害法益的紧迫性了。应该是属于实施阶段。真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
15 # 万尉 发表于 2013-3-19 15:43
a项明显已经具备了侵害法益的紧迫性了。应该是属于实施阶段。真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
准备工作全做好了(工具,进入出租车,按其要求向指定地点行进),只等一到目的地就动手。
打个比方,把猪都上了砧板,只等时间到了就午门斩首,这时是斩首的预备阶段还是实施阶段。
太模糊了。
14 # 400以上 发表于 2012-8-22 23:09
B项。在犯罪实际上能够进行到底而犯罪人自认为遭遇客观障碍不可能进行到底的情况下,犯罪人撤离犯罪的,不成立犯罪中止。如因为认识错误,发生错觉,幻觉而使犯罪没有进行下去的,不认为是自动中止犯罪。
13 # 545167087 发表于 2012-8-16 16:51
犯罪着手,指的是行为开始危害法益了,Ac明显还没有危害抢劫罪、杀人罪的法益。主观客观都不能既遂的,是未遂,主观可以既遂而放弃,是中止。B项是那人以为有人来了,会使他不能完成盗窃,属于主观不能既遂,所以视为未遂。
12 # springeve 发表于 2011-9-9 17:20
B明显应该是犯罪中止嘛!晕哦,怎么标准都不一样的啦
11 # mars8241 发表于 2011-8-30 11:17
B这种情况到底什么时候算中止什么时候算未遂啊?类似的情况答案两个样
10 # zuorishaonian 发表于 2011-8-3 15:58
着手 这个东西 不好把握
9 # lozoyo111 发表于 2011-5-11 16:05
但是我还是认为根据刑法的犯罪未遂的理论,这里只是准备犯罪而准备了着手以前的行为,属于准备状态,也就是预备状态。
8 # wxy9699 发表于 2011-4-23 13:41
lcpy224 2010年09月01日 01:09:58
个人认为a还是认定为未遂比较恰当。
因为本题中准备凶器和绳索是预备毫无疑问。但甲...
同意,我也认为二匪进入出租车且驶往郊外,此时已具备紧迫性。难道非要等动手才算紧迫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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