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甲乙公司在提供图片及技术参数时,应附有说明材料
- 若乙公司提供证据证明某省商检局的鉴定结论内容不完整,法院应不采纳该鉴定结论
- 某省商检局的鉴定结论为某市工商局处罚乙公司的证据,是法院采纳此鉴定结论的条件之一
- D,对某市工商局的没收决定,甲公司具有原告资格
(一)鉴定人不具备鉴定资格;
(二)鉴定程序严重违法;
(三)鉴定结论错误、不明确或者内容不完整。
算了,记住行政行为的相对性吧,人家考的就是这个。
C项意思是:
市工商局处罚乙公司"时",采用了省商检局的鉴定结论,该《鉴定》才能成为《市工商局没收决定》合法的依据)
甲公司不具有原告资格。具体有第三人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