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列表T | T 底部
- 赔偿义务主体应当是县公安局与县检察院
- 赔偿义务主体应当是县检察院
- 一审法院的判决应当作为确认任智刚被错误拘捕的法律文书
- 赔偿义务主体应当是县公安局
- 公安干警追捕逃犯时依法鸣枪示警误伤过路行人的
- 领有工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的个体户制售伪劣产品造成消费者人身损害的
- 王某因犯盗窃罪被判处3年有期徒刑,刑期执行2年后经审判监督程序被认定犯罪时不满14周岁而不负刑事责任的
- 法院在执行过程中未经评估机构估价而低价格将财物变卖给他人的
- 执行刑罚中被依法减刑的,对于被减刑部分的刑罚
- 执行刑罚中被保外就医的,对于保外就医期间的刑罚
- 被判处有期徒刑缓刑的
- 被判处管制刑罚的
- 一名穿制服的警察,见到有歹徒抢劫一妇女的钱包,该警察以自己下班为由没有制止
- 地方部队在一次野战演习时,将某村的麦田破坏得非常严重
- 北京市某区一治安联防队在对李某审讯时,对其有殴打行为,致李某残废
- 某县基层人民法院在执行一行政决定时,误将李某的邻居家认作是李某家,而将其邻居家的偏房拆除
- 派出所刘某及检察院的行为分别造成了行政侵权与司法侵权
- 张某应当分别按照行政赔偿程序与刑事赔偿程序实现自己的求偿权
- 本案赔偿义务机关为设立某镇派出所的公安机关与市检察院
- 本案的赔偿义务机关为某镇派出所与市公安局
- 一审法院
- 二审法院
- 出逮捕决定的机关
- 作出拘留决定的机关
- 赔偿义务机关依法确认
- 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义务机关确认
- 赔偿义务机关不予确认,上一级机关复议后加以确认
- 赔偿义务机关不予确认,赔偿义务机关同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加以确认
- 应当对杨某国家赔偿。损失应当从1998年4月24日起计算到1999年6月20日
- 应当对杨某国家赔偿。损失应当从1998年4月18日起计算到1999年6月20曰
- 此案的赔偿义务机关为市检察院和一审人民法院
- 本案的赔偿义务机关应当是市检察院
- 甲某自己故意作伪证而被羁押的
- 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的
- 乙某14岁,犯盗窃罪而被羁押的
- 公民丙某自伤身体的
- 蔡某应当以提起公诉的检察机关和作出一审判决的人民法院作为共同赔偿义务机关
- 蔡某应当以二审人民法院作为赔偿义务机关
- 二审人民法院能否作为赔偿义务机关机需要具体分析,在蔡某提出上诉的情况下,原二审人民法院如果维持了一审的判决,则应由原一审人民法院作为赔偿义务机关:
- 如果原H审人民法院对一审人民法院判决予以改判的,原二审人民法院为赔偿义务机关;蔡某应当以作出一审判决的人民法院和作出逮捕决定的机关为共同赔偿义务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