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列表T | T 底部
- 是不直接扶养子女的父母的权利
- 行使探望权的方式、时间可由人民法院判决
- 人民法院可终止探望权的行使
- 直接扶养子女一方,应履行协助义务
- 周玲去世后,李波与生父母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
- 周玲去世后,李波与生父母的权利义务关系不能自行恢复
- 李波有权继承其生父母的财产
- 李波无权继承其生父母的财产
- 他们之间的关系属非法同居关系
- 相互之间有扶养义务
- 相互之间有继承对方遗产的权利
- 同居期间所生子女对双方遗产享有继承权利
-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各自或共同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
-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甲发表小说所得的稿酬
-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复员、转业军人所得的复转费
- 虽属婚前财产,但在共同生活中由双方共同长期使用、经营、管理的财产
- 田某的转业费
- 李某所购置的家具
- 出版小说《军人》所得的稿费
- 田某姑妈遗留的房屋
- 甲、乙均为丙的监护人
- 乙的行为是违约行为,受合同法调整
- 甲欲行使对丙的抚养权,应通过诉讼程序解决
- 甲、乙的协议违反了法律
- 夫妻对共同财产的处理权利平等
- 夫妻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共同财产的,不需要经过对方同意
- 夫妻非因日常生活或者因重要事项需要处理共同财产的,须与对方协商
- 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因重要事项而处理共同财产的,可以撤销该行为
- 受胁迫而与他人结婚的,该婚姻无效
- 受胁迫而与他人结婚的,该婚姻有效,但受胁迫方可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该婚姻
- 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1年内提出
-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请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1年内提出
- 甲父
- 乙
- 甲妻
- 甲乙同居地的村民委员会
- 仅差两天即达法定婚龄而登记形成的婚姻
- 表兄妹之间的婚姻
- 为取得巨额遗产而与他人婚姻形成的婚姻
- 一审判决准予离婚,在上诉期内与他人结婚形成的婚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