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列表T | T 底部
- 10 30 三个月
- 15 30 三个月
- 15 30 三个月
- 15 15 三个月
- 不属于破产财产
- 属于破产财产
- 抵押物的价款超过其所担保的债务数额的,超过部分属破产财产
- 属于破产财产,担保物的价款超过其所担保的债务数额的,超过部分不属于破产财产
- 由省工业厅行使该财产请求权,追回的财产归工业厅所有
- 由省工业厅行使该财产请求权,追回的财产由人民法院按企业破产法的规定清偿
- 由省工业厅行使该财产请求权,追回的财产收归国库
- 由人民法院追回该财产,并按破产法的规定清偿
- A市B区人民法院
- A市中级人民法院
- 该企业的上级主管部门所在地人民法院
- 上述法院均可
- 银行的扣划行为有效,水泥厂理应还贷,余款可作为破产财产
- 银行的扣划行为无效,应退回所扣划的款项
- 银行的扣划行为虽正确,但还应由清算组确认才有效
- 银行的扣划行为虽正确,但还应由债权人会议认可才有效
- 由人民法院追回其财产,并收归国库
- 由人民法院追回其财产,并按企业破产法的规定清偿
- 由人民法院追回其财产,交省工业厅所有
- 由省工业厅追回其财产,按企业破产法的规定清偿
- 该企业是与国计民生有重大关系的企业,政府有关部门给予资助或者采取其他措施帮助清偿债务的
- 取得担保,自破产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清偿债务的
- 取得担保,自破产申请之日起一年内清偿债务的
- 企业从银行取得贷款,能够部分清偿到期债务的
- 全体债权人
- 债务人的保证人
- 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人
- 无财产担保的债权人
- 该合同解除后,建筑公司因合同解除受到损害的,清算组应以破产财产适当予以补偿
- 该合同解除后,建筑公司与该水泥厂的债权债务关系结束,无须赔偿
- 该合同解除后,建筑公司因合同解除受到损害的,其损害赔偿额应列入破产债权
- 该合同解除后,建筑公司因合同解除受到损害的,可向该水泥厂的上级主管部门某工业厅请求赔偿
- 债权人会议由全体登记在册的债权人组成
- 债权人会议的决议只对参加会议的债权人有效
- 召开债权人会议时,全体债权人均可参加,也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
- 债权人会议通过破产财产的处理的分配方案应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的过半数通过,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必须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1/4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