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列表T | T 底部
- 本案上诉期间届满的日期应为10月4日
- 本案上诉期间届满的日期应为10月1日
- 本案上诉期间届满的日期应为9月30日
- 甲没有超过上诉期
- 书记员委托勤杂工送达出庭通知书
- 开庭通知书送达给不满18岁的邻家小孩
- 开庭通知书应直接送达本人,本人不在,应由其同住的成年家属签收
- 送达人必须是法院的专职工作人员,勤杂工不能作为送达人
- 要求乙10日内提交答辩状
- 法院同意乙的顺延要求,同意延长10日
- 法院在宣判后2日内将判决书送达双方当事人
- 法院告知双方当事人务必在9月29日前上诉
- 人民法院将诉讼文书交受送达人的父母签收
- 人民法院将诉讼文书投进受送达人家门口的信箱
- 人民法院将诉讼文书交受送达人的诉讼代表人签收
- 人民法院将诉讼文书交受送达人的法定代表人签收
- 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审结
-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审结
- 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二审立案之日起30日内审结
- 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或公告期满后30日内审结
- 1999年9月30日
- 1999年10月1日
- 1999年10月2日
- 1999年10月4日
- 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判决
- 不影响调解书的送达
- 将调解书留置送达
- 调解书不需要送达第三人
- 另行起诉
- 上诉
- 申请再审
- 要求重新调解
- 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的
- 送达人必须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
- 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
- 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
- 若孙某不在,则交给他的同住家属签收
- 若孙某拒绝签收,且无同住家属,则送达人员直接将诉讼文书留在其住所即可
- 送达诉讼文书必须有送达回证
- 章某是孙某得诉讼代理人,则可送达到章某处,且适用留置送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