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列表T | T 底部
- 持有、使用假币罪
- 诈骗罪
- 抢夺罪
- 抢劫罪
- 属共同犯罪
- 属共同过失犯罪
- 各自构成故意犯罪
- 应按照甲、乙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 甲、乙、丙三人成立出售、购买假币罪的共犯
- 甲、乙二人成立出售、购买假币罪的共犯
- 甲、丙二人成立出售、购买假币罪的共犯
- 甲单独成立出售、购买假币罪,乙、丙不成立出售、购买假币罪
- 甲的行为只构成放火罪
- 甲索要10万元“精神损害赔偿”的行为不构成敲诈勒索罪
- 甲的行为是敲诈勒索罪与放火罪的想象竞合犯
- 甲的行为是敲诈勒索罪与放火罪的吸收犯
- 对乙应以挪用公款罪、贪污罪、出售、购买假币罪论处,实行数罪并罚
- 对乙应以挪用资金罪、职务侵占罪、出售、购买假币罪论处,实行数罪并罚
- 对乙应在挪用公款罪与受贿罪中择一重罪从重处罚
- 对乙应以贪污罪、受贿罪论处,实行数罪并罚
- 使用假币罪应被出售、购买假币罪吸收
- 使用假币罪与出售、购买假币罪为牵连关系,应从一重处罚
- 对使用假币罪与出售、购买假币罪应实行并罚
- 甲就使用假币罪成立自首
- 乙明确叫甲停车,可以成立犯罪中止
- 甲、乙构成故意伤害的共同犯罪
- 甲的行为超出了共同犯罪故意,对于丙的重伤后果,乙不应当负责
- 乙没有实施共同伤害行为,不构成犯罪
- 刑法第266条规定的诈骗罪的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而第198条规定保险诈骗罪的法定最高刑为15年有期徒刑。为了保持刑法的协调和实现罪刑相适应原则,对保险诈骗数额特别巨大的,应以诈骗罪论处
- 根据刑法第358条的规定,“强奸后迫使卖淫的”成立强迫卖淫罪,不实行数罪并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伙同他人强奸妇女后迫使卖淫的,不负刑事责任;因为刑法第17条没有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应对强迫卖淫罪承担刑事责任
- 刑法第382条明文规定一般公民与国家工作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所以,一般公民可以与国家工作人员构成贪污罪的共犯;刑法第385条对于受贿罪没有类似规定,所以,一般公民不可能与国家工作人员构成受贿罪的共犯
- 刑法第399条4款规定,“司法工作人员收受贿赂”有徇私枉法等行为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但是,司法工作人员索取贿赂并有徇私枉法等行为的,则应实行数罪并罚
- 由于甲误认为提包为遗忘物,所以,甲的认识错误属于事实认识错误
- 由于甲误认为提包为遗忘物,因而没有盗窃他人财物的故意,根据主客观相统一的原则,甲的行为成立侵占罪
- 由于提包实际上属于司机的财物,所以,甲的行为成立盗窃罪
- 由于提包实际上属于司机的财物,而甲又没有盗窃的故意,所以,甲的行为不成立盗窃罪;又由于甲具有侵占遗忘物的故意,但提包事实上不属于遗忘物,所以,甲的行为也不成立侵占罪
- 江某构成侵占罪
- 江某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 江某构成盗窃罪
- 江某不构成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