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列表T | T 底部
- 违约责任不属于可仲裁的范围
- 应认定合同已确定了仲裁机构
- 仲裁协议因约定不明而在任何情况下无效
- 如某国甲公司不服仲裁机构对仲裁协议效力作出的决定,向我国法院申请确认协议效力,我国法院可以受理
- 对于在我国境内没有住所的外国被告提起涉外侵权诉讼,只有该侵权行为实施地在我国境内时,其所属辖区的中级人民法院才可以对该侵权诉讼行使管辖权
- 我国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选择我国法院的书面协议对涉外民事诉讼行使管辖权
- 对原本无权管辖的涉外民事诉讼,只要该诉讼的被告前来出庭应诉,我国法院就可以对其行使管辖权
- 在中国履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发生的纠纷,当事人只能向中国法院提起诉讼
- 如依中国法律和甲国法律均构成犯罪,即可准予引渡
- 中国应按照收到引渡请求的先后确定引渡的优先顺序
- 由于高某健康不佳,中国可以拒绝引渡
- 中国应当拒绝引渡
- 货物的风险应自货物交第一承运人时转移
- 因当事人已选择了贸易术语,《公约》整体不再适用该合同
- 甲国公司应在装运港于约定日期或期限内将货物交至船上
- 甲国公司在订立运输合同并装船后应及时通知乙国公司办理保险
- 申请人向内地和香港法院提交的文件没有中文文本的,均应提交证明无误的中文译本
- 当事人通过协议选择内地或香港法院管辖的,经选择的法院作出的判决均可获得认可与执行
- 当事人之间的合同无效,其中选择管辖法院的条款亦无效
- 当事人对认可和执行与否的裁定不服的,在内地可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在香港可依其法律规定提出上诉
- 因双方均依据乙国法律提出请求或进行抗辩,故应由当事人负责证明乙国法律,法院无须查明
- 法院应依职权查明乙国法律,双方当事人无须证明
- 法院应依职权查明乙国法律,也可要求当事人证明乙国法律的内容
- 应由双方当事人负责证明乙国法律,在其无法证明时,才由法院依职权查明
- 我国法院可根据我国法律撤销一项外国仲裁裁决
- 我国法院撤销涉外仲裁裁决的法定理由之一是裁决事项超出仲裁协议范围
- 撤销涉外仲裁裁决的法定理由和撤销国内仲裁裁决的法定理由相同
- 对法院作出的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裁定,当事人无权上诉
- A公司在陆地上将货物交给第一承运人时完成交货
- 货物风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时转移
- 对交货后半年出现的货物质量问题,因风险已转移,A公司不承担责任
- 对海运途中损毁的部分货物,应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
- 瑞典的法律
- 法国的法律
- 中国的法律
- 德国的法律
- 无正本提单交付货物的民事责任应适用交货地法律
- 乙公司可以要求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或侵权责任
- 甲公司对因无正本提单交货造成的损失按货物的成本赔偿
- 丙公司提走了货物,不能要求甲公司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