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列表T | T 底部
- 甲公司对运输过程中的货物毁损,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 因不可抗力,甲公司和丙公司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 甲公司应当与丙公司对货物毁损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 丁公司可以要求甲公司返还其已收取的运费5000元
- A市法院
- B市法院
- C市法院
- D市法院
- A银行接到挂失止付通知后,应暂停支付
- 法院受理公示催告申请后应通知A银行停止支付
- 法院最迟应于2007年3月21日发布公告,催促利害关系人申报权利
- A银行应当在公示催告期内停止支付
- 甲、乙之间抵押有效
- 甲、丙之间质押无效
- 甲、丙之间质押有效
- 丁对该车依法享有留置权
- 该抵押并不因未办理登记而无效
- 如果李赵二人约定按份共有,李某以其在该财产中享有的份额设定抵押,则抵押有效
- 如果李赵二人约定共同共有,赵某知道李某以该财产作抵押而没有表示反对,则视为同意
- 如果李赵二人约定按份共有,李某以该财产份额设定抵押,应当经过赵某的同意
- 乙与丙之间的次承揽合同无效,因为没有取得定作人甲的同意
- 丙需向乙就他们之间的合同承担违约责任,乙需向甲就他们之间的合同承担违约责任,而且丙需就他完成的7000套西服的加工工作与乙一道向甲承担连带责任
- 根据合同相对性原则,乙需向甲就承揽合同承担违约责任,丙需向乙就次承揽合同承担违约责任,丙无须就自己所完成的工作与乙一道向甲承担连带责任
- 若甲对乙与丙之间的次承揽合同不同意,甲可解除合同
- 背书行为无效
- 背书行为无效,所附条件具有民法上的效力
- 背书行为有效,所附条件不具有票据法上的效力
- 背书行为及所附条件均具有票据法上的效力
- 法院应裁定中止公示催告程序
- 法院应裁定终结公示催告程序
- 法院应在公示催告程序中直接审理张某与丙公司的纠纷
- 法院应并案审理张某与丙公司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