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列表T | T 底部
- 甲为向乙索要高利贷,就将乙非法拘禁在某空房内,向乙的妻子索要债务,并声称如果不还钱,就将乙杀害。甲的行为成立绑架罪
- 丙将丁挟持到某宾馆,以打断其腿相威胁,向丁索要1万元。丁联系其所在公司,以自己在外打架打伤他人急需赔偿为由借钱。丙与次日冒充丁的同学到该公司取走4000元,并以假名打下一收条。丙的行为成立绑架罪
- 马某为勒索财物将郭某绑架后,由于郭某的家人在接到勒索电话后报警,马某准备杀害郭某。马某用绳子将郭某勒死后,将郭某仍在野外。但实际上郭某没有被勒死,经抢救后没有生命危险。对马某行为的量刑应适用绑架并杀害被绑架人的规定
- 杨某为勒索财物绑架了张某。由于张某认出了自己,杨某将张某杀害,并向张某的家人谎称张某仍然活着,继续勒索。杨某的行为构成绑架罪与诈骗罪,并实行数罪并罚
- 甲明知电脑是某乙盗窃所得赃物而使用,其行为已经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后又拒不退还,应当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和侵占罪数罪并罚
- 甲用恐吓手段长期占用某乙盗窃的电脑,应当构成敲诈勒索罪
- 甲的行为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
- 甲将某乙盗窃的电脑强行占有的行为构成侵占罪
- 王某向司法局申请发放律师执业资格证书,司法局必须安排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对王某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 李某向环保局提出行政许可申请,环保局作出不受理的决定,则李某无需出具加盖本机关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
- 马某向工商局提出的申请材料有错误,但可以当场更正,工商局于是允许马某当场更正
- 赵某向行政机关申请生产许可证时,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符合法定形式,但是行政机关并未当场告知,而是在第6日告知赵某需要补正的内容,那么赵某应当重新提出申请
- 经人民法院两次合法传唤,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
- 原告申请撤诉,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准许的,原告经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
- 原告申请撤诉,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准许的,原告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
- 作为原告的法人终止后,其权利义务的承受人放弃诉讼权利,拒绝出庭
- 对具体行政行为依据的抽象行政行为提出审查的,既可一并,也可单独提出
-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行政诉讼的同时,可以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
- 赔偿请求人单独提起行政赔偿诉讼,可以在向赔偿义务机关递交赔偿申请后的两个月届满之日起3个月内提出
-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行政复议的同时,可以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
- 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证据材料
- 由有关国家部门保存而必须由人民法院调取的证据材料
- 确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材料
- 为证明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而调取证据时未收集的证据
- 法院可变更处罚内容,判决两人行政拘留10天
- 法院只能变更对韩某的处罚
- 法院应当判决驳回韩某的诉讼
- 法院应当判决撤销对何某不予处罚的决定
- 对于罚款的决定,林某既可以申请复议,也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林某申请行政复议的,被申请人是税务所
- 林某申请行政复议的,复议机关只能是区国税局
- 林某提起行政诉讼的,被告是区国税局
- 工商局对于林某的罚款已经违反了一事不再罚的原则
- 工商局可以委托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该行政处罚
- 由于林某3年前便已开始了旅馆经营活动,所以工商局的处罚明显超过了时效
- 由于从事“人妖”表演的男性仅有17岁,公安分局减轻了其处罚
- 江苏省人大制定的《江苏省旅游业营业管理条例》无权创设吊销个体旅馆营业执照的处罚
- 南京市政府颁发的规章只能对上位法创设的处罚做出具体规定
- 江苏省地方性法规就某一违法行为设定给予1-5万元罚款,南京市政府的配套实施规章中不可以将该罚款幅度规定为3-5万元
- 南京市政府规章中设定的罚款数额应当由本级人大常委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