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列表T | T 底部
- 二审人民法院可进行调解
- 民事案件一旦进入二审程序,则不适用调解
- 调解达成协议的,在特殊情况下可不用制作调解书
- 二审中做成的调解书送达当事人后,原一审裁判即视为撤销
- 甲与乙之间构成民事欺诈
- 甲与乙之间构成合同违约
- 甲与乙之间约定起诉期限有效
- 甲与乙之间约定起诉期限无效
- 判决已经生效,当事人要和解就必须先撤回执行申请
- 双方当事人应在执行完毕后签订新合同而不应在执行过程中和解
- 双方当事人可以在执行中自愿达成和解协议
- 如果王辉不履行和解协议的内容,张中阳可以申请恢复执行
- 李某有权向法院申请再审
- 李某有权向法院起诉
- 如法院启动了再审程序,应当追加李某为当事人
- 李某有权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
- 本案应中止审理
- 本案应延期审理
- 苗某之申请已逾法定期限,庭审照常进行
- 审判长有权决定该书记员是否回避
- 仲裁当事人需要申请财产保全的,应当向财产所在地或者被申请人住所地的基层法院提出申请
- 仲裁当事人申请执行仲裁裁决的,应当向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被执行财产所在地的中级法院提出申请
- 仲裁当事人可以申请法院撤销仲裁裁决
- 仲裁当事人可以申请法院撤销仲裁调
- 该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
- 如果丁地法院确无管辖权,丁地法院应当将该案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执行
- 丁地法院在对管辖权异议审查期间,应当暂停执行
- 丁地法院裁定驳回异议后,乙公司可以申请复议,但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
- 直接对该商业银行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拘留
- 对该商业银行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
- 可以向监察机关或者有关机关提出予以纪律处分的司法建议
- 对该商业银行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后,该商业银行仍不履行协助义务的,可以对该商业银行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拘留
- "借据"是本证,"收据"是反证
- "借据"是本证,"收据"也是本证
- "借据"是直接证据,"收据"是间接证据
- "借据"是直接证据,"收据"也是直接证据
- 乙区法院
- 丙区法院
- 丁区法院
- 戊区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