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列表T | T 底部
- 唐代规定,对人赃俱获、经拷讯仍不认罪的,可据状断之
- 宋代诉讼中,人犯否认口供的,事关重大案情的,应上报御史台,由御史台指定另一法官或另一司法机关重审
- 北宋注重证据,重视现场勘验,并产生了《洗冤集录》等世界最早的法医学著作
- 明朝的管辖制度实行被告原则,对军民实行分诉分辖制
- 姬某应聘到高校任教,与高校签订为期3年的合同,约定任一方违约,另一方必须支付违约金
- 王某与所在单位签订合同约定由单位对王某进行技术培训,但王某必须为单位服务5年,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
- 韩某是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劳动合同约定,韩某必须保守商业秘密,否则要支付违约金
- 职工杨某与单位签订了3年的合同,后杨某因单位不按时发放工资而辞职,单位要求杨某依据合同承担违约责任
- 王某的儿子在某公证处工作,因此王某就自己中级会计师职称的公证让儿子拿到公证处亲自办理
- A市李某欲收养B市某孤儿,委托其在B市工作的姐姐到B市办理公证
- 公证机构派员外出核实的,应当由2名公证员进行,特殊情况下只有1人外出核实的,应当有1名见证人在场
- 公证书送达当事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 森林大酒店在延长试用期期间降低小毛工资是正确的,因为这是该大酒店多年的做法,小毛不能搞特殊
- 森林大酒店在延长试用期期间降低小毛工资是正确的,因为小毛试用期满考试不合格
- 森林大酒店在延长试用期期间降低小毛工资是不正确的,因为这种做法违反了劳动合同法
- 上述说法都不正确
- 兴隆商场利用虚假广告招揽顾客,给张三造成损失,张三有权向商场要求赔偿
- 李四租赁日照商场的柜台经营西装,王五在李四的柜台上购买了一套西装,后发现西装有质量问题,去找李四要求退货,但李四已搬走。王五遂要求13照商场赔偿
- 赵六在平声商场购买了一台MP4后发现有质量问题,而此时商场已被另一商场兼并,赵六可要求兼并后的企业赔偿其损失
- 朱七以预付款方式从平流公司购买了一台笔记本电脑,但其后该公司未能按约提供的,朱七可要求该公司退还预付款及利息
- 税务机关有根据认为纳税火有逃避纳税义务行为的
- 纳税人不能提供纳税担保的
- 必须经县级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
- 扣押、查封物品的价值,须与纳税人应履行的纳税义务相当
- 甲乙三公司必须严格适用公约,不能有任何改变或减损
- 甲公司应负责取得500台彩色电视机的出口许可证,并办理货物出口的海关手续
- 应由甲公司订立运输合同,并将船名、装货地点及时间通知乙公司
- 乙公司承担自装运港越过船舷后该批货物的一切风险及费用
- 法实证主义理论坚持“恶法非法”,而非实证主义则认为“恶法亦法”
- “二战”后,对纳粹战犯的审讯中,有的战犯认为自己不过是在执行纳粹帝国的法律,所以没有违法。但国际战犯法庭认为,纳粹帝国的法律(屠杀犹太人的法律和鼓励告密的法律)违背了“人类尊严不可侵犯”等原则,使得这些法律不具有效力。因此,执行这些法律被视为违法行为。这是法实证主义观点
- 法实证主义是以权威性制定和社会实效来定义法的概念的,这两个要素互相排斥
- 非实证主义认为“法应该是什么”,而法实证主义认为“法是什么”
- 法治国家有时又称法治政府
- “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构想,最早出现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
- 在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和法治的涵义没有任何相同之处
- 法律至上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标志之一
- 由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出席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是由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所以,如果张某不是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则其不能被选为广西壮族自治区的全国人大代表
- 由于张某是广西壮族自治区某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不论是否是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张某都不能当选为全国人大代表
- 即使张某不是广西壮族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但其亦可以当选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 由于张某已是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如需要当选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张某必须辞去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并且当选为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