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列表T | T 底部
- 在审查起诉共同犯罪案件,部分犯罪嫌疑人不在案的,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采取措施保证犯罪嫌疑人到案后再移送审查起诉,对在案犯罪嫌疑人的审查起诉应当依法进行
- 自诉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人下落不明的,应当裁定中止审理
- 法院在审判过程中,被告人逃脱的,法院可以裁定中止审理
- 再审程序中,原审被告人收到再审决定书后下落不明的,法院应当中止审理;如果超过2年仍查无下落,应当裁定终止审理
- 被害人拒不到庭的可以对之适用拘传
- 刑事诉讼中,对于被告人,可以未经传唤直接将其拘传到庭
- 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必要的饮食和休息时间
- 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
- 属于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应当退回人民检察院,并告知被害人有权提起自诉
- 符合《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第二项至第六项规定情形的,应带裁定中止审理或者退回人民检察院
- 不属于本院管辖的,移送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并告知人民检察院和被害人
- 被告人真实身份不明,但符合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的,应当依法受理。
- A区检察院应当通过甲市检察院退回甲市公安局
- 改变管辖后退回补充侦查的次数不得超过两次
- 对于公诉人向法庭提出的补充侦查延期审理的建议,法院应当同意
- 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 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 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
- 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
- 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
- 甲与乙共同故意伤害案,可能判处5年有期徒刑,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甲、乙对故意伤害的基本事实无异议,但是甲不同意适用简易程序
- 丙是一聋哑人,销售侵权复制品案,可能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丙对犯罪事实无异议并同意适用简易程序
- 丁重大责任事故案,可能判处四年有期徒刑,符合适用简易程序的条件,但是丁的辩护人作无罪辩护
- 戊拐卖多名儿童案,可能判处12年有期徒刑,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戊对拐卖儿童的基本事实无异议并同意适用简易程序,但是该案有重大社会影响
- 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的
- 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
- 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 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
- 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应当讯问被告人、听取辩护人意见
- 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裁定不予核准发回重审的,可以发回一审法院或者二审法院重新审判
- 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认为可以判处死刑缓期执行并限制减刑的,可以裁定不予核准,发回原审法院重新审判
- 最高人民法院复核共同犯罪死刑案件,发现部分被告人不应被判处死刑的,可以发回重审,也可以改判
- 对该自诉案件没有进行调解
- 于受理案件10个月之后的第5日作出宣判
- 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建议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
- 未对孙某采取取保候审的强制措施
- 由人民检察院侦查部门或者公诉部门决定
- 应当在收到申请后5日内作出决定
- 由人民检察院侦查部门或者公诉部门审查后报请检察长决定
- 应当在收到申请后7日内作出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