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列表T | T 底部
- 侦查机关制作的失窃药材清单是书证
- 为查实销赃情况而从通信公司调取的通话记录清单是书证
- 甲将部分销赃所得10万元存入某银行的存折是物证
- 因部分失窃药材不宜保存而在法庭上出示的药材照片是物证
- 周某挪用村委会20万元购买玉器行贿,属挪用公款进行非法活动,构成挪用公款罪
- 周某使用村委会20万元购买玉器,属贪污行为,但后又将20万元还回,构成犯罪中止
- 刘某第一次帮周某将账面做平,属于帮周某成功实施犯罪行为,与周某构成共同犯罪
- 刘某第二次帮周某将账面做平,属于作假证明掩护周某的犯罪行为,构成包庇罪
- 环保联合会可采用数据电文形式提出信息公开
- 环保联合会不具有提出此信息公开申请的资格
- 县环保局有权要求环保联合会提供申请人身份的证明材料
- 县环保局认为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应告知环保联合会作出更改、补充
- 甲向公安机关反映的情况,既是被害人陈述,也是证人证言
- 关于甲被猥亵的经过,许某的证言可作为甲陈述的补强证据
- 关于乙被猥亵的经过,甲的证言属于传闻证据,不得作为定案的依据
- 甲、乙、丙因年幼,其陈述或证言必须有其他证据印证才能采信
- 经出示工作证件,侦查人员可在学校询问甲
- 询问乙时,可由学校的其他老师在场并代行乙的诉讼权利
- 可通过侦查实验确定甲能否在其所描述的时间、地点看到杨某猥亵丙
- 搜查杨某在学校内的宿舍时,可由许某在场担任见证人
- 二审法院受理案件后应通知同级检察院查阅案卷
- 二审法院可审理并认定一审法院未予认定的1起盗窃事实
- 二审法院审理后认为乙符合适用缓刑的条件,将乙改判为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
- 二审期间,甲可另行委托辩护人为其辩护
- 王某拿到补贴款时已经离任,不能认定其构成贪污罪
- 刘某参与伪造申请材料,构成贪污罪,贪污数额为3万元
- 陈某虽为普通村民,但参与他人贪污行为,构成贪污罪
- 周某擅自侵吞补贴款,构成贪污罪,贪污数额为6万元
- 李某对郭某进行欺骗,导致郭某以高价购买赃物,构成诈骗罪
- 李某明知金饰是犯罪所得而出售,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 李某欺骗王某放弃对剩余2万元销赃款的返还请求,构成诈骗罪
- 李某虽将金饰卖得5万元,但王某所犯财产犯罪的数额为1万元
- 王某从抽油烟机中窃走金饰,破除刘某对金饰的占有,构成盗窃罪
- 王某未经李某同意,窃取李某与其共同占有的金饰,应构成盗窃罪
- 刘某客观上已将抽油烟机及机内金饰交给王某代为保管,王某取走金饰的行为构成侵占罪
- 刘某将金饰遗忘在抽油烟机内,王某将其据为己有,是非法侵占他人遗忘物,构成侵占罪
- 本案第一审应由县法院管辖
- 二审法院不得以不开庭方式审理该上诉案件
- 二审法院应对一审法院的判决和被诉行政行为进行全面审查
- 如二审法院经审查认为依法不应给予该厂赔偿的,应判决驳回其赔偿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