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列表T | T 底部
- 死刑立即执行
- 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 无期徒刑
- 有期徒刑15年
- 20年
- 17年
- 25年
- 22年
- 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 被判处罚金的犯罪人,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应当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 一人犯数罪依法同时并处罚金和没收财产的,应当合并执行;但并处没收全部财产的,只执行没收财产刑
- 没收财产以前犯罪分子所负的正当债务,需要以没收的财产偿还的,经债权人请求,应当偿还
- 其所犯之罪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立即执行死刑
- 其所犯之罪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2年期满后执行死刑
- 2年期满后减为无期徒刑
- 2年期满后减为15年以上20年以下有期徒刑
- 欠妥当
- 虽然欠妥当但却是合法的
- 并无不妥,是完全合法的
- 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 期限应为1年以上5年以下,从管制刑执行完毕之日起计算
- 期限应为10个月,从管制刑执行完毕之日起计算
- 期限应为10个月,和管制刑同时执行
- 期限应为1年以上5年以下,和管制刑同时开始执行
- 1989年7月1日至1992年6月30日
- 1999年7月1日至2002年6月30日
- 1989年7月1日至1999年6月30日
- 1989年7月1日至2002年6月30日
- 不能执行死刑,因《刑法》规定死刑不适用于已怀孕的妇女。应立即停止执行并将情况上报
- 可以执行死刑,《刑法》规定死刑不适用于审判时怀孕的妇女,古某怀孕是在审判后
- 可以执行死刑,只是要等到古某生产之后一定时间
- 可以执行死刑,因其是与狱警通奸而怀孕,其行为带有规避《刑法》的性质
- 预防社会上不稳定分子犯罪
- 预防犯罪分子重新犯罪
- 预防社会大众犯罪
- 预防具有人身危险性的人犯罪
- 李某的主刑执行10年后被假释时,则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自假释考验期满之日起开始计算
- 李某的无期徒刑在执行5年后,被减为有期徒刑12年时,则其被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也应从终身减至12年
- 因为李某被判无期徒刑,所以无论如何,其政治权利的剥夺也是终身的
- 实际执行过程中,无论如何,李某的政治权利被剥夺的期限不得低于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