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法网»题库首页 » 第七章 保险法 » 商法 » #2789 题目内容及评论
2789#
公民甲通过保险代理人乙为其5岁的儿子丙投保一份幼儿平安成长险,保险公司为丁。下列有关本事例的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 A该份保险合同中不得含有以丙的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条款 
  • B受益人请求丁给付保险金的权利自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5年内不行使而消灭 
  • C当保险事故发生时,乙与丁对给付保险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 D保险代理人乙只能是依法成立的公司,不能是个人 
  
本题有 8 条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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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lkjinnianhuiguo 发表于 2019-5-29 11:16
二月 2010-6-2 19:14
人寿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险人请求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五年,自其知...
7 # jeury2010 发表于 2013-6-30 08:17
保险代理人根据保险人的授权代为办理保险业务的行为,由保险人承担责任
6 # 倔强的小水滴 发表于 2013-4-27 14:35
很怀疑这个是不是人寿险 不是意外保险么 诉讼时效怎么是5年?
5 # dthzyxy 发表于 2011-6-25 22:24
lam132 2011年04月24日 16:22:56
新法规定五年不是除斥期间,是诉讼期间。
而诉讼期间是适用中止、延长等情况的。
4 # lam132 发表于 2011-4-24 16:22
新法规定五年不是除斥期间,是诉讼期间。
而诉讼期间是适用中止、延长等情况的。
3 # 二月 发表于 2010-6-2 19:14
人寿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险人请求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五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2 # wangyh1986 发表于 2010-6-1 18:04
人寿保险以外的其他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险人请求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 "诉讼时效" 期间为二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人寿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险人请求给付保险金的 "诉讼时效" 期间为五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我们要注意的是 不是权利消灭 而是诉权消灭 所以b应该是对的
1 # whulawyer1 发表于 2009-12-26 13:23
b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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