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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关于赔偿义务机关的说法正确的是:
  • 公安局对陈某进行拘留后,检察院作出批准逮捕决定,后来发现甲没有犯罪事实,此时,赔偿义务机关是公安局和检察院
  • 甲县检察院对陈某作出逮捕决定,后乙县检察院提起公诉,乙县法院一审判决陈某无罪,此时,甲县检察院是赔偿义务机关
  • 甲县检察院对陈某作出逮捕决定,后乙县检察院提起公诉,乙县法院一审判决陈某有罪,陈某不服上诉,二审判决陈某无罪,此时,赔偿义务机关是乙县人民法院
  • 甲县检察院对陈某作出逮捕决定,后乙县检察院提起公诉,乙县法院一审判决陈某有罪,陈某不服上诉,二审法院认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将案件发回重审,一审法院重审后,判决陈某无罪,予以释放,赔偿义务机关是乙县人民法院
  
本题有 9 条评论
参考答案:B,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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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相逢应不识 发表于 2016-5-23 15:58
以后发回重审的一审法院尽量硬着头皮不判无罪。
8 # louzi 发表于 2013-12-6 16:19
《国家赔偿法》第21条第3款规定:“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的,作出逮捕决定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刑事赔偿义务机关确定问题的通知》第1条规定: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并提起公诉,一审人民法院判决无罪,或者人民检察院撤回起诉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撤销案件决定,依法应当赔偿的案件,批准逮捕与提起公诉的如不是同一人民检察院,赔偿义务机关为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国家赔偿法》第21条第4款规定:“再审改判无罪的,作出原生效判决的人民法院为赔偿义务机关。二审改判无罪,以及二审发回重审后作无罪处理的,作出一审有罪判决的人民法院为赔偿义务机关。”
7 # 已经淡忘的你我 发表于 2013-8-29 15:57
解析中关于批准逮捕与提起公诉的检察院不是同一家时,是以批准为赔偿义务机关。但我印象中是提起公诉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责任后置原因么。
6 # 君子笑 发表于 2011-10-21 04:12
根据新国赔法,答案无误,总算更新了!
5 # 下次过关 发表于 2011-10-13 11:21
解析错了
4 # 一時一樣 发表于 2011-8-27 19:01
wxfz200518 2010年09月06日 10:51:59
和前面做章节练习的说法完全不一样。唉,今年才买的书,怎么法条是老的呢?真是郁闷...
3 # zzy166 发表于 2011-4-27 16:30
茶香人你仔细看清法条好不,解析说二十一条哪错了,你说什么十九条啊
2 # 茶香人 发表于 2011-3-11 20:45
应该是《国家赔偿法》第十九条!
1 # wxfz200518 发表于 2010-9-6 10:51
和前面做章节练习的说法完全不一样。唉,今年才买的书,怎么法条是老的呢?真是郁闷,倍受打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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