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法的本体 易错题列表T | T 底部
- 一般法律关系
- 相对法律关系
- 调整性法律关系
- 平权型法律关系
- 法的溯及力,也称法溯及既往的效力,是指法对其通过以前的事件和行为是否适用。如果适用,就具有溯及力;如果不适用,就没有溯及力
- 有关侵权、违约的法律和刑事法律,一般以法不溯及既往为原则
- 法不溯及既往并非绝对。目前各国通例是“从新兼从轻”原则,即新法原则上不溯及既往,但是新法不认为犯罪或者处刑较轻的,适用新法,也称为“有利原则”
- 在某些有关民事权利的法律中,法律有溯及力
- 法的价值具有预见性
- 法的价值具有应用性
- 法的价值具有普通性
- 法的价值载体具有特定性
- 安全
- 平等
- 效率
- 自由
- 指引功能
- 评价功能
- 教育功能
- 预测功能
- 火星
- 地热
- 领带
- 钥匙
- 指引作用
- 评价作用
- 预测作用
- 教育作用
- 衡量一国的法律是否是“真正的法律”的标准是正义。
- 在秩序问题上,根本就不存在法律是否服务于秩序的问题。
- 法律上的秩序必须接受正义的规制。
- 衡量一个法律是“良法”还是“恶法”的标准是自由。
- 原始社会的氏族议事会是当时管理社会的特殊权力机构。
- 原始社会规范是依靠社会舆论的力量、传统力量和氏族部落领袖的威信来保证实施的。
- 原始社会规范的调整主要是一种个别调整。
- 原始社会规范以习惯为主,人们之间并无权利和义务的观念。
- 所有国家的法都可以按照法的效力的不同分为一般法和特别法
- 法学著作中一般将普通法系的判例法与制定法相对应,有时称判例法为习惯法
- 通常认为:宪法、刑法和行政法属于公法,而民法和商法属于私法
- 在中国由于有司法解释的存在,所以判例法也是中国的正式的法的渊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