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法的运行 题目列表T | T 底部
- 侧重对法律规定和案件事实的实质内容进行价值评估或在相互冲突的利益间进行选择的推理属于辨证推理
- 某国法官运用司法判例来对其审理案件进行判决,这里运用了演绎推理方法
- 设证推理是一种不甚可靠的或然性逻辑,其本身是一种效力很弱的推论,因此法律人在其工作过程中可将之放弃
- 法律推理要受到现行法律的约束。在我国,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以及来自判例中的法律规则,都是法律推理的前提
- 审判员张某回家途中发现两个人发生口角,于是依事实和法律对其进行劝解
- 司法警察李某因自己的女友未到法定婚龄而拒绝与其结婚
- 检察机关根据赵某的举报对相关人员进行侦查
- 治保主任王某认为某公司有走私嫌疑决定自行调查摸底
- 现今大部分法学家都认可下列位阶:(1)语义学解释(2)体系解释(3)立法者意图或目的解释(4)历史解释(5)比较解释(6)客观目的解释。在实际审理案件中,法官需要严格按照此顺序进行法律解释
- 法官在推翻位阶所确定的各种方法之间的优先性关系时,不需要予以充分的论证
- 各种法律解释方法具有不同的功能,是因为他们各自指出了在法律解释中考虑的因素不同或提出问题的视角不同
- 不同的法律解释方法是有着严格的界限的,不能混合在一起综合使用
- 目的解释
- 系统解释
- 文法解释
- 限制解释
- 义务性规范
- 准用性规范
- 委任性规范
- 确定性规范
- 归纳推理是从个别到一般的推论
- 归纳推理主张,如果前提为真并且是有效的,结论就为真且有效
- 归纳推理要求被考察对象的数量要尽可能地多,范围要尽可能的广
- 归纳推理的结论是或然性,其可靠性程度完全依赖于推论人所列举的事例的数量及其分布范围
- 社会组织的监督
- 行政机关的监督
- 社会舆论的监督
- 人民群众的监督
- 立法解释
- 司法解释
- 学理解释
- 行政解释
- 演绎推理
- 归纳推理
- 类比推理
- 价值推理
- 张法官应当首先使用文义解释的方法
- 如果文义解释不能取得满意的解释,张法官还可以使用历史解释的方法和体系解释的方法
- 如果上述方法仍然无法解决问题,还可以使用目的解释的方法
- 由于解释方法不同往往带来解释结果的差异,所以在对法律进行解释的过程中,法官往往只能选择一种方法进行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