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法网»题库首页 » 第三章 犯罪构成 » 刑法 » #1849 题目内容及评论
1849#
张某意图杀害李某,一日晚藏于李某院门外,从虚掩的门缝中见一黑影在移动,即认为是李某,遂举枪射击,次日得知打死的不是李某,而是其家中的一头牲畜。张某
  • 应负故意杀人未遂的责任
  • 属于意外事件
  • 应负过失杀人的责任
  • 因其行为未造成李某受损害不负刑事责任
  
本题有 239 条评论
参考答案: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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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9 # yukin400+ 发表于 2014-3-31 10:03
【认识错误】在没有社会危害性的前提下才不构成犯罪,有紧迫危险成立犯罪未遂。
抽象的事实认识错误,主观想犯重罪,客观犯轻罪。张某实施了重罪实行行为(开枪杀人),具有导致重罪的危险结果(前述已论,略),故成立重罪(故意杀人)未遂。

【过失损坏财物无罪】杀死畜生的行为构成过失损害财物,不构成犯罪
158 # 我才是Samantha 发表于 2014-3-25 19:55
答案每一个对的吧
157 # 东子民初 发表于 2014-3-20 12:22
本案不成立抽象的事实认识错误。抽象的事实认识错误是成立犯罪时讨论的,本案没有法益侵害,根本不构成犯罪,因此没有抽象的事实认识错误的问题。对于无罪的行为,不讨论抽认识错误。
156 # tcfang41 发表于 2014-3-10 13:18
刘凤科举例的是荒山上开枪打疑似仇人的稻草人,与本例的区别就是现实危险紧迫性天壤之别。
155 # 小蜗蜗 发表于 2014-3-10 10:42
我也做错了,两种观念到底哪个对,哪个错啊?柏有观点无罪,举例荒郊野外SHA 人。另一种观点,在家门口开枪有现实的危险性,因而未遂,乐毅好像是这种观点。
154 # jk2009xq 发表于 2014-3-8 13:44
我也做错了,但分析时,我认为柏浪涛老师讲这种情形无罪有一个前提,就是对李某无现实的、紧迫的危险,所以他举例都是说在沙漠中发生的这种错误。但题中说的是在李某的家中,应该还是有危险,所以说未遂,个人认为是说的通的。
153 # 西风残照 发表于 2014-3-5 09:46
认为有罪的人你们的观点OUT了,因为司法考试考的都是最新的观点。
152 # huangzizhen 发表于 2014-2-24 21:40
柏浪涛的刑法攻略先判断客观层次,后判断主观层次,从客观层次上来说得知打死的不是李某,而是其家中的一头牲畜,并没有危害结果,是无罪
151 # huangzizhen 发表于 2014-2-24 21:39
柏浪涛的刑法攻略先判断客观层次,后判断主观层次,从客观层次上来说得知打死的不是李某,而是其家中的一头牲畜,并没有危害结果,是无罪
150 # jiangqian713 发表于 2014-1-24 15:28
正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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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儿麻麻 2013年05月22日 00:49:05
郁闷 第二次做错,主观上 有故意杀人~~客观上杀死一头牛,属于抽象的事实认识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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