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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321#
[12年司考真题卷三第55题]:甲公司向乙银行借款100万元,丙、丁以各自房产分别向乙银行设定抵押,戊、己分别向乙银行出具承担全部责任的担保函,承担保证责任。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 乙银行可以就丙或者丁的房产行使抵押权
  • 丙承担担保责任后,可向甲公司追偿,也可要求丁清偿其应承担的份额
  • 乙银行可以要求戊或者己承担全部保证责任
  • 戊承担保证责任后,可向甲公司追偿,也可要求己清偿其应承担的份额
  
本题有 21 条评论
参考答案:A,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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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李依然 发表于 2014-5-11 23:26
loveradio77 2013年12月31日 12:31:33
我也想问这题为什么不是混合担保。。。。谁能给我解释一下。。。
同有疑问,既有物保又有人保,应该是混合担保,追偿不按顺序,即可向债务人追偿,也可按份对其他担保人追偿。谁来指点迷津一下。
10 # loveradio77 发表于 2013-12-31 12:31
我也想问这题为什么不是混合担保。。。。谁能给我解释一下。。。
9 # qwjqmeier 发表于 2013-10-24 11:10
“先外后内”即戊 必须先向债务人甲公司追偿,未清偿部分向共同保证人己主张分担。
8 # qwjqmeier 发表于 2013-10-24 11:09
同一债权有两个以上抵押人的,当事人对其提供的抵押财产所担保的债权份额或者顺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抵押权人可以就其中任一或者各个财产行使抵押权。抵押人承担担保责任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也可以要求其他抵押人清偿其应当承担的份额。” 由此,A、B正确。《担保法司法解释》第20条规定,“连带共同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连带共同保证的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向债务人不能追偿的部分,由各连带保证人按其内部约定的比例分担。没有约定的,平均分担。”戊、己分别向乙银行出具承担全部责任的担保函,承担保证责任,应当视为连带责任保证和连带共同保证,乙银行可以要求戊或者己承担全部保证责任,C正确。但是,戊承担保证责任后,向甲公司追偿,向债务人甲不能追偿的部分,由各连带保证人按其内部约定的比例分担,而非选择追偿,D错误不选。
7 # paris0110 发表于 2013-9-6 13:10
这个考得太细致了,本人绝对拿不了分
6 # angusong 发表于 2013-8-20 15:39
解题思路有至少两种,另一种思路是看清偿这两个字,清偿权也叫追偿权,是保证人向主债务人行使的,对其他保证人不能用这个字眼。
5 # 15019740077 发表于 2013-8-16 22:40
1399575741 2013年08月10日 00:12:06
那假如人保与物保并存,抵押权人向其中任何一个行使担保,那承担担保的人的追偿顺序...
戊承担保证责任后,确实有和丙丁构成混合担保,可以随意追,但D把条件限制在了已戊甲三者之间,就形成了局部的连带共同保证,此时,戊的追偿就受限制。供参考。
4 # 关大侠 发表于 2013-8-15 23:06
还是不能理解这题,至少解析有问题。...........解析:但是,戊承担保证责任后,向甲公司追偿,向债务人甲不能追偿的部分,由各连带保证人按其内部约定的比例分担,而非选择追偿,D错误不选。
好像题目中没有写选择追偿连带保证人吧?题干选项中的确是写向甲公司追偿啊?
3 # 1399575741 发表于 2013-8-10 00:12
那假如人保与物保并存,抵押权人向其中任何一个行使担保,那承担担保的人的追偿顺序又是任意选择的,那在该题里,人保的承担担保责任后,凭什么不能先找物保的人承担应当承担的份额呢?
2 # mengcheng567 发表于 2013-7-9 20:35
yunfeng7098 2013年07月05日 11:26:11
答案没有问题。选择正确的:ABC
D问题在于,戊和己 是共同保证,即共同人保。共同保...
你知不知道混合担保是怎么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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