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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487#
[2012年真题]甲系海关工作人员,被派往某国考察。甲担心自己放纵走私被查处,拒不归国。为获得庇护,甲向某国难民署提供我国从未对外公布且影响我国经济安全的海关数据。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2012年卷二单选题第14题)
  • 甲构成叛逃罪
  • 甲构成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
  • 对甲不应数罪并罚
  • 即使《刑法》分则对叛逃罪未规定剥夺政治权利,也应对甲附加剥夺1年以上5年以下政治权利
  
本题有 5 条评论
参考答案: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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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九天妖皇 发表于 2014-9-4 11:49
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
4 # luoxi0316 发表于 2014-6-25 22:04
“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
3 # jm1126 发表于 2014-1-5 08:39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履行公务期间,撤离岗位,叛逃境外或者在境外叛逃
若是 探亲等因私。则不为叛逃
2 # 月苇 发表于 2013-12-14 20:44
又是一道死记硬背的题

《刑法》第109条第1款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履行公务期间,撤离岗位,叛逃境外或者在境外叛逃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第111条规定:“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者情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叛逃罪和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之间不存在牵连或者吸收关系,理应数罪并罚。
1 # bruce_0115 发表于 2013-8-24 17:11
叛逃罪:《刑法》第109条第1款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履行公务期间,擅离岗位,叛逃境外或者在境外叛逃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是为叛逃罪的基本情形及规定。因此,甲构成叛逃罪,A项正确,不选。
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刑法》第111条规定:“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者情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是为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因此,甲构成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B项正确,不选。
叛逃罪与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之间不存在牵连或者吸收关系,理应数罪并罚,因此,C项错误,当选。
剥夺政治权利:《刑法》第56条第1款第1段规定“【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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