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 题目列表T | T 底部
- 对于花园小区的建设单位与蓝天物业公司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甲可以其并非合同当事人为由进行抗辩
- 蓝天物业公司已经按照合同约定以及相关规定提供了服务,但是乙和丙拒绝交纳物业费,乙认为其与家人常年在国外,房子基本空着,没有享受相关物业服务
- 因多数业主对蓝天物业公司不满,业主大会依法解聘了现有的物业服务合同,因包括乙丙在内的多家业主拖欠物业费,被解聘的物业服务公司可以向业主委员会要求交纳物业费,否则有权不退出本小区
- 蓝天物业公司被解聘后,物业服务合同已经终止,但蓝天物业公司拒绝搬离小区,并以存在事实上的物业服务关系为由,请求业主支付物业服务合同终止后的物业费
- 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导致物权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自法律文书生效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行为生效时发生效力
- 因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物权的,自继承或者受遗赠开始时发生效力
- 因合法建造、拆除房屋等事实行为设立和消灭物权的,自事实行为成就时发生效力
- 依以上规定享有不动产物权的,处分该物权时,依照法律规定需要办理登记的,未经登记,不发生物权效力。
- 甲厂的沉默视为同意
- 甲厂的沉默视为拒绝
- 甲厂应接货付款
- 甲厂可拒绝接货付款
- 甲有权撤销未支付给乙的赠与款3000元
- 甲有权撤销已支付给乙的赠与款2000元
- 甲应在2000年12月1日前行使撤销权
- 甲应在2000年10月30日前行使撤销权
- 要求解除质押合同,收回50吨纯碱
- 要求甲公司提前清偿债务,收回50吨纯碱
- 要求乙公司将50吨纯碱提存
- 如50吨纯碱确已损坏,丙公司有权要求乙公司和甲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 因未经过张某许可,出版社的行为侵犯了张某的著作权
- 因未支付报酬,出版社的行为侵犯了张某的著作权
- 只要张某未声明不许他人使用该作品,出版社就可以使用该作品于小学三年级语文课本中,但是应署名和支付报酬
- 只要张某未声明不许他人使用该作品,出版社就可以使用该作品于小学三年级语文课本中,但是应署名,同时不必支付报酬
- 本案中何某留下的3间房应由李某之母继承。因何某死亡后,该3间房一半归李某,一半由李某和婴儿共同继承,婴儿死后其遗产由其母李某继承,李某死后,其全部遗产由其母继承
- 本案中,对何某所留3间房,何某之弟有继承权,因为何某之弟属于何某的法定继承人范围之内
- 本案中,何某所留3间房应由何某之弟和李某之母平分
- 本案中,何某所留3间房何某之弟不能继承
- 因为丙是醉酒后无意识扔的烟头导致的火灾,所以不承担责任
- 甲家楼房的损害应由乙一人承担责任
- 乙和丙应对甲家房屋的损害承担连带责任
- 丙和乙约定由丙向甲赔偿1万元,其他的由乙赔偿,则甲只能向乙索要其余部门赔偿
- 张某应对甲承担赔偿责任
- 张某和王女士对甲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 王女士应对甲承担赔偿责任
- 如果张某无力承担责任,甲可以要求王女士适当给予补偿
- 浮动抵押的抵押人只能是企业
- 在浮动抵押期间,抵押人将产品以正常价格卖给了知道抵押事实的批发商,抵押权及于该批出卖产品
- 在浮动抵押的财产在抵押期间卖给不知情的第三人,第三人善意取得了产品的所有权
- 浮动抵押的动产,在抵押期间,其形态可能发生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