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列表T | T 底部
- 被告人某甲,某日到某综合商场购买电池,乘售货员卢某给别的顾客试电动剃须刀之机,当着其他顾客的面,从柜台内拿出作为样品陈列的高级剃须刀两部(价值人民币3500元),然后出门上公共汽车逃走。卢某发现后,坐出租汽车追赶,将其抓获
- 某乙系某私营企业的出纳员,因结婚缺钱,于某日夜进入财务室,用自己保管的保险柜的钥匙打开保险柜,窃取人民币1万元后匆匆逃走
- 某丙明知是非法制作的IC电话卡而购买并使用,造成电信资费损失数额较大
- 某丁系一出租汽车司机。某日晚10时左右,丁载乘客戊去火车站。在路途上,因有人传呼戊,戊要求丁先找有电话的路边停车。丁便在某邮局旁边停车,戊进去回电话,并告诉丁在此等候,自己回电话后再去火车站。丁在等候的时候,发现成的行李(内有钱物等价值3000元)放在车后座上,见四下无人,且是夜晚,顿起贪心,开车溜走。后丁被抓获
- 王某的行为构成抢劫罪
- 王某的行为构成盗窃罪
- 王某、张某、李某在盗窃罪的范围内成立共同犯罪
- 李某、张某的行为不构成犯罪
- 某游戏厅早上8点刚开门,甲就进入游戏厅玩耍,发现6号游戏机上有一个手机,甲马上装进自己口袋,然后逃离。事后查明,该手机是游戏厅老板打扫房间时顺手放在游戏机上的。甲被抓获后称其始终以为该手机是其他顾客遗忘的财物
- 乙知道邻居肖某的8岁小孩被他人绑架,肖某可能会按照歹徒的要求交付赎金,即终日悄悄跟随在肖某身后。某日,见肖某将一塑料口袋塞入某桥洞下,即在肖某离开10分钟后,将口袋挖出,取得现金20万元
- 丙到某装饰城购买价值2万元的装修材料,委托三轮车夫田某代为运输。田某骑三轮车在前面走,丙骑自行车跟在后面。在经过一路口时,田某见丙被警察拦住检查自行车证,即将装修材料拉走倒卖,获款4000元
- 丁闲极无聊在一自动取款机按键上胡乱敲击。在准备离开时,丁无意中触动了一个按钮,取款机即吐出一张100元钞票,丁见此情景,就连续不断地进行操作,直至取出现金1万元,然后迅速离去
- 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的
- 盗窃金融机构,情节严重的
- 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的
- 盗窃珍贵文物,数额巨大的
- 赵某属于监守自盗,构成贪污罪
- 赵某构成盗窃罪
- 对赵某犯罪行为的法定最高刑是无期徒刑
- 对赵某犯罪行为的法定最高刑是死刑
- 某甲一日傍晚骑摩托车在大街上闲逛时,见前边青年男子手提一个旅行包正在赶路,便加大油门冲上前去,欲一把夺过旅行包开车逃离,但该男子并未撒手,甲遂利用摩托车行进的力量强行拖拽,将该男子带倒在地,摔成重伤
- 某村村民李某,见同村另一村民刘某承包村里渔塘后,收入颇丰,就心生嫉恨,恰好村里有一些人也患“红眼病”,李某便组织了一批人,利用夜晚,炸毁渔塘护坡,哄抢了3个渔塘里即将上市的成鱼。刘某制止不住。事后清点,造成损失5万余元,几乎使刘某破产
- 某乙与某丙商定夜晚到公园附近去抢些钱财。晚9时许,乙、丙二人到达公园门口时,见一中年人在买东西,遂进入商店,乙先叫了一声“叔叔”,中年人回头看乙时,丙乘机将其装有1000元现金的钱包抢走
- 某丁(20岁)从家中偷拿其父人民币500元参与赌博,将500元全部输给某戊。丁怕回家无法交待,便将戊骗至无人处,用匕首对其进行威胁,并扎其大腿一刀,逼迫戊将钱还给自己
- 犯盗窃罪、诈骗罪、抢夺罪,为窝藏赃物而当场使用暴力
- 携带凶器抢夺
- 聚众哄抢公私财物,为抗拒抓捕而以暴力相威胁
- 聚众“打砸抢”因而毁坏公私财物的首要分子
- 盗窃罪与故意伤害罪并罚
- 抢劫罪
- 构成累犯
- 不构成累犯
- 挪用公款罪
- 职务侵占罪
- 走私罪
- 挪用单位资金罪
- 由于甲误认为提包为遗忘物,所以,甲的认识错误属于事实认识错误
- 由于甲误认为提包为遗忘物,因而没有盗窃他人财物的故意,根据主客观相统一的原则,甲的行为成立侵占罪
- 由于提包实际上属于司机的财物,所以,甲的行为成立盗窃罪
- 由于提包实际上属于司机的财物,而甲又没有盗窃的故意,所以,甲的行为不成立盗窃罪;又由于甲具有侵占遗忘物的故意,但提包事实上不属于遗忘物,所以,甲的行为也不成立侵占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