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卫生局有权撤销《医师资格证书》
- 撤销《医师资格证书》的行为应当履行听证程序
- 市政府有权撤销《医师资格证书》
- 市卫生局撤销《医师资格证书》后,应依照法定程序将其注销
B错:行政许可的撤销,不需要听证。
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大额罚款
行政许可的撤销不需要听证
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或者其上级行政机关,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者依据职权,可以撤销行政许可
那个啥,吊销营业执照或许可证的是可以进行听证的。奥~~那就是这里是撤销,和吊销不...
这个正解。。。。。。。。。但是AC我不明白。。。。。。。难道只能理解为直辖市??
第四十二条 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
B.撤销《医师资格证书》的行为应当履行听证程序 [错误]
[2006-2011中国法制:撤销VS吊销处罚;法律没有规定“撤销”行政许可必须听证,只是《行政处罚法》42条规定“吊销”行政许可的处罚,依当事人申请听证]
(一)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出;
(二)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
(三)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听证公开举行;
(四)听证由行政机关指定的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当事人认为主持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
(五)当事人可以亲自参加听证,也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代理;
(六)举行听证时,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和行政处罚建议;当事人进行申辩和质证;
(七)听证应当制作笔录;笔录应当交当事人审核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
当事人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有异议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有关规定执行。
哪个发条说了吊销许可要听证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