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交付标的物是房屋买卖合同的有效要件
- 小王须将所继承的房屋登记在自己的名下,才能将其所有权转移给杜某
- 房屋所有权转移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薄时发生效力
- 该房屋的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查询该房屋登记资料
小王不登记不影响因为继承取得所有权,难道小王没登记之前,所有权归属于死人老王吗...
唯一正确...
钟秀勇:B项依据不在物权法,在《建设部房屋登记办法》35条第1款 因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合法建造房屋、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房屋所有权,权利人转让该房屋所有权或者以该房屋设定抵押权时,应当将房屋登记到权利人名下后,(之后才能)再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或者房屋抵押权设立登记。
小王不登记不影响因为继承取得所有权,难道小王没登记之前,所有权归属于死人老王吗...
B.小王须将所继承的房屋登记在自己的名下,才能将其所有权转移给杜某
唯一正确的登记方法:死者名字(老王)--〉继承人的名字(小王)--〉买方名字(杜某);
错误:直接老王的名字变为杜某名字;
小王不登记不影响因为继承取得所有权,难道小王没登记之前,所有权归属于死人老王吗...
[人一死,继承人取得所有权]---〉继承人登记到自己名下--〉继承人卖房;
物权法31条的意思是:2个角度;
1、从所有权的角度,小王继承后无需登记,即有所有权;
2、从“卖房程序”的角度,如果小王要卖房子,那么在卖房“前”必须先变更登记,以便于过户给杜某;
可以知道,小王按继承取得房产,是非法律行为取得不动产权之一种,不需要办理变更登记。这里说的是需要处分之时,需要登记,比如交易,比如设立他项权等事项。所以,此选项至少是不严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