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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20#
[07司考真题卷三第96题]:2007 年 4 月 2 日,王某与丁某约定:王某将一栋房屋出售给丁某,房价 20 万元。丁某支付房屋价款 后,王某交付了房屋,但没有办理产权移转登记。丁某接收房屋作了装修,于 2007 年 5 月 20 日出租给叶 某,租期为 2 年。2007 年 5 月 29 日,王某因病去世,全部遗产由其子小王继承。小王于 2007 年 6 月将该 房屋卖给杜某,并办理了所有权移转登记。关于小王和杜某间的房屋买卖,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交付标的物是房屋买卖合同的有效要件
  • 小王须将所继承的房屋登记在自己的名下,才能将其所有权转移给杜某
  • 房屋所有权转移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薄时发生效力
  • 该房屋的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查询该房屋登记资料
  
本题有 10 条评论
参考答案:B,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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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degress01 发表于 2012-7-2 17:47
degress01 2012年07月02日 12:39:57
degress01 2012年07月02日 12:30:11
dana101 2012年05月22日 22:44:05
小王不登记不影响因为继承取得所有权,难道小王没登记之前,所有权归属于死人老王吗...
第三十一条 依照本法第二十八条至第三十条规定享有不动产物权的,(再次)处分该物权...
  B.小王须将所继承的房屋登记在自己的名下,才能将其所有权转移给杜某
唯一正确...
 

钟秀勇:B项依据不在物权法,在《建设部房屋登记办法》35条第1款 因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合法建造房屋、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房屋所有权,权利人转让该房屋所有权或者以该房屋设定抵押权时,应当将房屋登记到权利人名下后,(之后才能)再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或者房屋抵押权设立登记。


9 # degress01 发表于 2012-7-2 12:39
degress01 2012年07月02日 12:30:11
dana101 2012年05月22日 22:44:05
小王不登记不影响因为继承取得所有权,难道小王没登记之前,所有权归属于死人老王吗...
第三十一条 依照本法第二十八条至第三十条规定享有不动产物权的,(再次)处分该物权...

  B.小王须将所继承的房屋登记在自己的名下,才能将其所有权转移给杜某
唯一正确的登记方法:死者名字(老王)--〉继承人的名字(小王)--〉买方名字(杜某);

错误:直接老王的名字变为杜某名字;
8 # degress01 发表于 2012-7-2 12:30
dana101 2012年05月22日 22:44:05
小王不登记不影响因为继承取得所有权,难道小王没登记之前,所有权归属于死人老王吗...
第三十一条 依照本法第二十八条至第三十条规定享有不动产物权的,(再次)处分该物权时(之前),依照法律规定需要办理登记的,未经登记,(该处分行为)不发生物权效力。

[人一死,继承人取得所有权]---〉继承人登记到自己名下--〉继承人卖房;

物权法31条的意思是:2个角度;
1、从所有权的角度,小王继承后无需登记,即有所有权;
2、从“卖房程序”的角度,如果小王要卖房子,那么在卖房“前”必须先变更登记,以便于过户给杜某;

7 # guocm23 发表于 2012-6-10 08:36
交付标的物并非房屋买卖合同的有效要件,而是合同有效成 立后,出卖人小王应当履行的一项合同义务。
6 # dana101 发表于 2012-5-22 22:44
小王不登记不影响因为继承取得所有权,难道小王没登记之前,所有权归属于死人老王吗?
5 # liwenbo888 发表于 2011-8-29 01:35
处分该物权时,依照法律规定需要办理登记的,未经登记,不发生物权效 力 。”
可以知道,小王按继承取得房产,是非法律行为取得不动产权之一种,不需要办理变更登记。这里说的是需要处分之时,需要登记,比如交易,比如设立他项权等事项。所以,此选项至少是不严谨
4 # grassic 发表于 2011-7-21 14:23
不应该你麻痹 本问题在冲刺班讲课过程中多次强调,错了不应该。
3 # 问道12 发表于 2011-6-19 17:04
但《物权法》第31条规定 :“依照本法第二十八条至 第三十条规定享有不动产物权的,处分该物权时,依照法律规定需要办理登记的,未经记,不发生物权效力 。”因此 B 项正确。
2 # fengqisiye 发表于 2010-8-20 21:30
本问题在冲刺班讲课过程中多次强调,错了不应该。
1 # fengqisiye 发表于 2010-8-7 14:29
不应该你麻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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