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将张某列为监控对象的行为,是一种不影响其权利义务的非强制行为
- 对于张某在参军、招工、招干中遭受的损失,因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不予赔偿
- 对于张某提出的精神损失,公安局不承担金钱赔偿责任
- 对于张某为撤销错误监控打官司支付的2000元交通费损失,国家应予赔偿
精神损害没有精神损害赔偿金,只有精神抚慰金。而且只有在侵犯人身权利且造成严重后...
2010新法答案还是BCD
严重同意,真不知道这解释是从哪来的!
新的国家赔偿法出台以后,C项是错误的
- 将张某列为监控对象的行为,是一种不影响其权利义务的非强制行为
- 对于张某在参军、招工、招干中遭受的损失,因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不予赔偿
- 对于张某提出的精神损失,公安局不承担金钱赔偿责任
- 对于张某为撤销错误监控打官司支付的2000元交通费损失,国家应予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