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江某构成伪造金融票证罪
- 江某构成伪造信用卡罪
- 江某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 应该实行数罪并罚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第五修正案第2条)
题目中只是所“构成”
- 江某构成伪造金融票证罪
- 江某构成伪造信用卡罪
- 江某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 应该实行数罪并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