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法网»题库首页 » 试卷三 » 2003年真题 » 分年真题 » #11375 题目内容及评论
11375#
[03司考真题卷三第32题]:田某死后留下五间房屋、一批字画以及数十万存款的遗产。田某生三子一女,长子早已病故,留下一子一女。就在两个儿子和一个女儿办理完丧事协商如何处理遗产时,小儿子因交通事故身亡,其女儿刚满周岁。田某的上述亲属中哪些人可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他的遗产?
  • 二儿子和女儿
  • 小儿子
  • 小儿子之女
  • 大儿子之子女
  
本题有 5 条评论
参考答案:A,B,D
您的答案:
答案解析: 您需要[登陆]或[注册]以后才可以查看本题详细解析
答案投票:您认为题库提供的答案及解析正确吗?请在下面认真投票哦!
23
9
0
详细评论内容
5 # 路多多 发表于 2013-8-1 11:38
继承法中有关“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继子女、继兄弟姐妹中“扶养”的含义当作广义解释,即包括抚养和赡养。也就是说,继父母事实上抚养了未成年的继子女,成年继子女赡养了老年继父母,成年继兄弟姐妹在父母去世或者无力抚养的情况下扶养未成年的继弟、继妹,成年继兄弟姐妹在父母去世或者无力扶养的情况下扶养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继兄、继姐,均可以认为是形成了事实上的“扶养关系”。

4 # 灰色颓废 发表于 2012-9-8 22:23
ad小儿子都死了。拿什么继承?丧失了民事权利能力。直接转继承给他的配偶,父母,子女了,不全都是他女儿的。
3 # x011289 发表于 2012-7-26 19:43
只是盲点!!!
2 # wxlovelmn0716 发表于 2011-8-16 16:17
RIGHT!
1 # zhai135 发表于 2011-6-20 16:38
B项小儿子是在被继承人死亡以后因交通事故身亡,发生的是转继承,对于田某来说,继承人仍然是小儿子而不是小儿子的女儿
点击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