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侵权责任法》规定,第三者责任造成污染损失的,责任由第三人承担,排污企业承担不真正连带责任。即被侵权人可以向排污企业者请求赔偿,排污企业赔偿后向第三人追偿。
B项错误:第三者和排污单位都是连带责任;
《侵权责任法》第68条 因第三人的过错污染环境造成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污染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污染者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环境民事责任的免责事由有三:
1是有不可抗力造成并【且行为人及时采取合理措施的】------A
2是受害者自我致害
3是第三者过错(现已修改,不能免责)
第三者过错已经不免责了!
第三者责任造成污染损失的,被侵权人可以向第三或者污染者请求赔偿。
第三者责任造成污染损失的,被侵权人可以向第三或者污染者请求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