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戊已取得了该玉石的所有权,原所有权人无权请求返还该玉石
- 该玉石的真正所有权人请求己返还该玉石不受时间限制
- 该玉石的真正所有权人可以在戊与己的转让行为生效之日起两年内请求己返还该玉石
- 该玉石的真正所有权人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玉石的受让人己之日起两年内请求己返还该玉石
如果,如果那个无权人又将物合理价钱转让给了下一手(即物权法107条的意思),那就适用那个两年的时效。
又看了看老钟的占有回复请求权和返还原物请求权课件
【占有回复请求权】 A前提:占...
【占有回复请求权】 A前提:占有被侵夺 即使是无权占有被他人侵夺 B主体: 没必要是物权所有人 也没必要是有权占有人 即使是无权占有被别人侵夺了 也享有占有回复请求权 C对象:侵夺该沾一点现实的无权占有人及其概括继受人(继承、企业合并取得占有)和恶意的特定继受人(恶意的借用、租赁)D除斥期间:侵夺发生一年以内。
【返还原物请求权】A主体:亲求人为物权人包括质押权人、留置权人、用益物权人、留置权人,不包括抵押权人。B对象:现实的无权占有人。(包括买盗脏不发生善意取得的无权占有人)C:除斥期间:对于侵夺人,无时间限制。对于善意购买者 两年的除斥期间。
所以 戊如果没卖,那么对戊有一年的占有回复请求权除斥期间,还有无限期的返还原物请求权。(我记得是知道侵夺人是谁之日起算 不过在讲义没发现这个字眼啊)
如果戊卖给己,对己没有占有回复请求权,因为此时戊已经没有占有了,包括直接和间接占有,戊的侵夺占有发生了中断,丁永远都没占有回复请求权了。但是,遗失物不发生善意取得,所以,己是善意的自主占有人,丁对其有两年的返还原物请求权除斥期间,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戊购买之日起。
无期限限制:遗失物、盗赃物的第一手人
有2年的期限限制:合法的第二手人,比如买卖合同,如果是赠与的也是无期限限制
基于物权的原物返还请求权,如果现在物还是在那个“无权人(就是拾得人、偷盗者)”手上,那就适用无期限限制;
如果,如果那个无权人又将物合理价钱转让给了下一手(即物权法107条的意思),那就适用那个两年的时效。
可以与本张卷子13题对应上。
基于物权的原物返还请求权,如果现在物还是在那个“无权人(就是拾得人、偷盗者)”手上,那就适用无期限限制;
如果,如果那个无权人又将物合理价钱转让给了下一手(即物权法107条的意思),那就适用那个两年的时效。
请各位赐教。我觉得考试还是会考的,很想搞清楚。
原物返还请求权是否应该辩证来看:
如果甲拾得,那原物的返还请求权不受限制;
如...
请问各位大神是不是这样的 感觉有点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