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乙国不能提出保留,因为对于多边条约,保留的提出应当经过全体缔约国的同意,甲国没有同意,乙国就不能提出保留
- 虽然乙国能提出保留,但由于是多边条约,该保留须经全体当事国接受
- 乙国能提出保留,并且该保留不需要其他缔约国事后予以接受,因为保留是单方行为
- 乙国能否提出保留,应根据该多边条约的规定.如果军舰可无害通过的规定在该多边条约准许的保留范围内,乙国可以提出该保留条款
保留是一国单方面作出的,以国家主权平等原则和缔约自由同意要件为根据的.
根据《维也纳条约公约法》的规定,下列情况不得提出保留:
(1)条约规定禁止保留.
(2)条约准许特定的保留,而有关保留不在条约准许的保留范围内.
(3)保留于条约的目的宗旨不符。
关于保留的接受,《维也纳公约法》规定:
(1)条约明文准许保留的,一般不需要其他缔约国事后予以接受.
(2)如果从谈判国有限数目及条约的目的和宗旨,可知该条约在全体当事国的全部适用是每一当事国同意受该条约拘束的必要条件时,保留须经全体当事国接受
(3)条约若是一个国际组织约章,保留一般须经该组织的有权机关接受.
(4)不属于上述情况的,由缔约国决定是否接受一项保留,只要至少有一缔约国接受该项保留,就成为有效.
条约保留与保留的接受是不同的概念,即使确定乙国能提出保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