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法网»题库首页 » 民法 » 分科真题 » #19881 题目内容及评论
19881#
[2010年真题]张某到王某家聊天,王某去厕所时张某帮其接听了刘某打来的电话。刘某欲向王某订购一批货物,请张某转告,张某应允。随后张某感到有利可图,没有向王某转告订购之事,而是自己低价购进了刘某所需货物,以王某名义交货并收取了刘某货款。关于张某将货物出卖给刘某的行为的性质,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2010年卷三多选第51题)
  • 无权代理
  • 无因管理
  • 不当得利
  • 效力待定
  
本题有 48 条评论
参考答案:A,D
您的答案:
答案解析: 您需要[登陆]或[注册]以后才可以查看本题详细解析
答案投票:您认为题库提供的答案及解析正确吗?请在下面认真投票哦!
62
31
20
详细评论内容
48 # 176638758 发表于 2015-1-18 12:21
这里若任何时候出现问题 合同相对人仍是被代理人。问题是这个代理人主观上是欺诈 根本没代理得意思 这道题出的不咋地
馒头先生阿猫 2014-3-4 15:35
为什么大家都爱把简单问题复杂化?这题确实不是无权代理,法律效果要归属于被代理人...
47 # 176638758 发表于 2015-1-18 12:13
无权代理也是为了被代理人的利益 [quote]x011289 2012-8-25 22:12
[quote]miao19891227 2012年04月09日 22:55:41
李建伟的讲义中,代理的四点特征:
1.是法律行为
2.有三方当事人尤其是必须有相对...quote]wangbozhuzhou 2012年04月03日 21:34:13
因为他冒用了别人的名义,你看题目不仔细。
hksworld 2011年09月10日 17:58:00
李建伟说,无权代理必须是为冒充的人为利益,本题中张某为自己谋利益,怎么能构成无...
[/quote][/quote]

拜托,李建伟老师说的是“代理”行为是为被代理人利益,而不是“无权代理”行为是...[/quote]
46 # xfwlt1988128 发表于 2014-12-30 22:52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本题张某以王某名义交货并收取货款,属于无权代理,该行为对王某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
45 # lyz112 发表于 2014-9-4 23:18
本案中,合同以王某的名义签订,而王某并不知情。因此合同的效力,处于待定状态,合同是否履行,不影响合同的效力状态,如果张某交付的货物出现问题,刘某只能依据合同的相对性要求王某承担责任。因此,在王某知道此事后:
1、如果予以认同,张某应将交易利润交给王某,如果张某拒不返。那么此时张某构成无权代理及不当得利。此时王某承担本次交易的法律后果。
2、若不予认同,则该合同与王某无关。张某构成冒名顶替,应当自行承担该合同的法律后果。

结论:这道题是错题。
44 # 一品老A 发表于 2014-8-24 09:59
成立要件
不当得利:
1、一方受有利益(指一方当事人因一定的事实结果而使其得到一定的财产利益),受有财产利益就是财产总量的增加,包括财产的积极增加和消极增加。
2、他方受有损失(指因一定的事实结果使财产利益总额减少,包括积极的减少和消极的减少)
3、一方受利益与他方受损失间有因果关系(有直接因果关系说和间接因果关系说)
4、没有合法根据
无因管理:
1、管理他人事务,管理他人事务包括对他人事务的管理行为,如对他人财物的保存、利用、改良、管领等;也包括对他人提供服务。管理的事务须是他人事务,而且应以能够发生债权债务关系为限。
下列事项就不构成无因管理的对象:纯粹为宗教或道德的事项;依照法律规定须经本人授权才能办理的事项;须由自己亲自办理的事项;非法事项。
2、为他人谋利益的意思
可以从两个方面考察:从动机上看,管理人应出于他人利益的目的而为管理行为;从效果上看,由管理行为所取得的利益应最终归本人所有。
3、没有法定或约定义务
43 # 一品老A 发表于 2014-8-24 09:59
成立要件
不当得利:
1、一方受有利益(指一方当事人因一定的事实结果而使其得到一定的财产利益),受有财产利益就是财产总量的增加,包括财产的积极增加和消极增加。
2、他方受有损失(指因一定的事实结果使财产利益总额减少,包括积极的减少和消极的减少)
3、一方受利益与他方受损失间有因果关系(有直接因果关系说和间接因果关系说)
4、没有合法根据
无因管理:
1、管理他人事务,管理他人事务包括对他人事务的管理行为,如对他人财物的保存、利用、改良、管领等;也包括对他人提供服务。管理的事务须是他人事务,而且应以能够发生债权债务关系为限。
下列事项就不构成无因管理的对象:纯粹为宗教或道德的事项;依照法律规定须经本人授权才能办理的事项;须由自己亲自办理的事项;非法事项。
2、为他人谋利益的意思
可以从两个方面考察:从动机上看,管理人应出于他人利益的目的而为管理行为;从效果上看,由管理行为所取得的利益应最终归本人所有。
3、没有法定或约定义务
42 # 自由的鱼可儿 发表于 2014-6-14 14:46
这是买卖合同,该合同是有效的吧。
41 # 龙江在线 发表于 2014-4-2 20:22
A D
40 # louzi 发表于 2014-3-4 20:32
成立要件
不当得利:
1、一方受有利益(指一方当事人因一定的事实结果而使其得到一定的财产利益),受有财产利益就是财产总量的增加,包括财产的积极增加和消极增加。
2、他方受有损失(指因一定的事实结果使财产利益总额减少,包括积极的减少和消极的减少)
3、一方受利益与他方受损失间有因果关系(有直接因果关系说和间接因果关系说)
4、没有合法根据
无因管理:
1、管理他人事务,管理他人事务包括对他人事务的管理行为,如对他人财物的保存、利用、改良、管领等;也包括对他人提供服务。管理的事务须是他人事务,而且应以能够发生债权债务关系为限。
下列事项就不构成无因管理的对象:纯粹为宗教或道德的事项;依照法律规定须经本人授权才能办理的事项;须由自己亲自办理的事项;非法事项。
2、为他人谋利益的意思
可以从两个方面考察:从动机上看,管理人应出于他人利益的目的而为管理行为;从效果上看,由管理行为所取得的利益应最终归本人所有。
3、没有法定或约定义务
39 # 馒头先生阿猫 发表于 2014-3-4 15:35
为什么大家都爱把简单问题复杂化?这题确实不是无权代理,法律效果要归属于被代理人才是代理
点击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