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32#
甲国A公司与中国B公司订立买卖合同。A公司卖给B公司一批钢材,并开立汇票,付款人为B公司开户银行C商业银行。后A公司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中国的D公司,D公司又背书转让给丙国的E公司。E公司要求C银行承兑时遭到拒绝。6个月后,E公司要求B、D两公司承担连带责任。B、D两公司均称,中国的票据法中规定,票据持有人行使追索权的期限为6个月,E公司行使追索权超过了该期限,所以拒绝付款。E公司遂以B、D两公司为共同被告,向D公司住所地的中国法院起诉,并称出票地甲国法律规定的追索期限为1年,E公司所属国丙国法律规定的行使追索权的期限为2年,其当然有权选择对自己最为有利的法律适用,所以其行使追索权并没有超出有效期限。本案中,受案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 适用中国法律,票据持有人行使追索权的期限为6个月,认定E公司行使追索机超出了法定期限
  • 适用对E公司最有利的丙国法律,票据持有人行使追索权的期限为2年,认定E公司行使追索机没有超过法定期限
  • 适用出票地甲国法律,票据持有人行使追索权的期限为1年,认定E公司行使追索权没有超过法定期限
  • 在中国、甲国、丙国法律中选择其中一国法律予以适用
  
本题有 12 条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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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guangzaig 发表于 2014-8-3 12:36
票据追索权的行使期限,适用出票地法律。”
11 # 我的鱼 发表于 2013-8-2 21:07
不是应该是买主是出票地吗
10 # lawerhero 发表于 2012-9-1 13:41
票据法》第100条规定:“票据追索权的行使期限,适用出票地法律
9 # 電動菊花 发表于 2012-4-21 22:45
2011以來的題幹就有冗長雜亂的趨勢.

樓下...

枕戈待旦複習司考幾個月,臨陣死在邏輯混亂 題目繞彎上 不是很冤嗎?

法律人要有鋼鐵的神經意志和清晰無比的邏輯思維.

沒這分量 還是別吃這碗飯了 .

8 # 電動菊花 发表于 2012-4-21 22:43
谁有本事在这道题里面找到出票地
7 # lam132 发表于 2011-7-18 01:05
titi810513 2011年05月11日 13:36:41
谁有本事在这道题里面找到出票地
向D公司住所地的中国法院起诉,并称出票地甲国法律规定的追索期限为1年,
6 # modibou 发表于 2011-7-17 18:36
出票地应该是在中国,卖主怎么出票,买主才出出票?
5 # orlane 发表于 2011-6-22 09:20
来个高手好好解释这题
看了15分钟,实在看不懂
4 # POLICE司法 发表于 2011-5-31 20:27
老朽,你可真有本事啊!
3 # titi810513 发表于 2011-5-11 13:37
不好意思,我老眼昏花,没有看到,我自己找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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