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法网»题库首页 » 第五章 故意犯罪形态 » 刑法 » #2127 题目内容及评论
2127#
下列选项中,哪些可以认定为犯罪未遂的“着手”?
  • 杀人犯甲举刀对准了被害人乙
  • 乙举枪瞄准被害者
  • 丙为杀丁在路口守候等其出现
  • 戊误将毒药投入不相干人碗中,但又不忍心将饭倒掉
  
本题有 153 条评论
参考答案:A,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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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3 # Nichole11 发表于 2019-7-10 21:44
被玩死了。
只要行为人实施的投毒行为危害了公共安全,即便尚未造成严重后果,也构成投毒罪的既遂。如果已经造成致人重伤、死亡或者公私财产的重大损失的严重后果,则应依照刑法第115条规定处罚。D既遂了。题目问犯罪未遂的“着手”,所以D错误。感觉这个解释有说服力。
152 # jxls374214 发表于 2017-5-1 23:47
meined 2015-5-19 23:04
不忍心,将饭倒掉vs不忍心将饭倒掉
有歧义,好蛋疼
好断句
151 # huahuahua027 发表于 2017-2-15 21:01
答案D,具体事实认识错误中的对象错误,对被投毒的人来说应为没有把饭倒掉,也是有现实紧迫的危险的,所以已经着手了
150 # mmlk1722 发表于 2016-3-3 19:54
C为犯罪预备
149 # yyyshmily1023 发表于 2016-1-17 20:28
刘大帝说,投毒是预备,端毒是实行行为的开始,这里D项只进行了投毒,未端毒,对法益侵犯未达到紧迫性,所以我认为应该是预备阶段的中止。
148 # yyyshmily1023 发表于 2016-1-17 20:28
刘大帝说,投毒是预备,端毒是实行行为的开始,这里D项只进行了投毒,未端毒,对法益侵犯未达到紧迫性,所以我认为应该是预备阶段的中止。
147 # c975786 发表于 2015-6-20 15:45
我觉得此题关键在于现实急迫性
146 # newsvip 发表于 2015-5-27 15:31
只要行为人实施的投毒行为危害了公共安全,即便尚未造成严重后果,也构成投毒罪的既遂。如果已经造成致人重伤、死亡或者公私财产的重大损失的严重后果,则应依照刑法第115条规定处罚。D既遂了。题目问犯罪未遂的“着手”,所以D错误。
145 # newsvip 发表于 2015-5-27 15:28
D,应该着手了吧!
该罪着手即既遂。
144 # qxt151809 发表于 2015-5-21 10:47
C为犯罪预备,D为犯罪中止。ab已经产生侵犯法益的紧迫性,属于着手,如若未能达到法益侵犯的最高点,则为未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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