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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96#
[11司考真题卷一第95题]:邓某系K制药公司技术主管。2008年2月,邓某私自接受Y制药公司聘请担任其技术顾问。5月,K公司得知后质问邓某。邓某表示自愿退出K公司,并承诺5年内不以任何直接或间接方式在任何一家制药公司任职或提供服务,否则将向K公司支付50万元违约金。2009年,K公司发现邓某已担任Y公司的副总经理,并持有Y公司20%股份,而且Y公司新产品已采用K公司研发的配方。K公司以Y公司和邓某为被告提起侵犯商业秘密的诉讼。关于Y公司和邓某的行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Y公司的行为构成侵犯他人商业秘密
  • 邓某的行为构成侵犯他人商业秘密
  • Y公司的行为构成违反竞业禁止义务
  • 邓某的行为构成违反竞业禁止义务
  
本题有 5 条评论
参考答案:A,B,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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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beautystar 发表于 2014-8-29 17:45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邓某为K公司技术主管,属于知晓商业秘密的人员,并且双方签有保密协议,因此邓某应承担竞业禁止义务。Y公司不属于竞业禁止条款的适用对象,因此,不构成违反竟业禁止义务。

简单的说,竞业禁止只适用于人,不适用于法人也就是Y公司。
4 # pass2012 发表于 2013-9-13 15:28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
Y公司不属于竞业禁止条款的适用对象,因此,不构成违反竟业禁止义务
3 # 啊3 发表于 2012-7-8 21:41
如果一定要说邓某违反竞业禁止义务,也不能从劳动合同法角度来分析。鉴于邓某在k公司任职期间就接受了y公司的职务,所以从公司法的角度来讲,勉强可以构成高级管理人员违反竞业禁止义务。
2 # 啊3 发表于 2012-7-8 21:19
竞业禁止条款只约定了邓某的义务-不得竞业,但没有约定公司的义务-给邓某经济补偿。可以理解为该条款免除了公司一方的法定义务,也可以理解为违背了公平原则,总之,该条款是无效的。所以该条款对邓某并无约束力,也就不存在竞业禁止义务。所以D选项是错的。
1 # 啃书的小虫 发表于 2012-5-7 10:14
解析和答案不符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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